长三角律师网
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

首页>>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一些人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夫妻一方死亡,由此产生了死亡一方的房屋、存款等财产的继承问题,这些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的责任归属随着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已经渐渐予以明确。下面,的我们就“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这一个方面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法律条例,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视夫妻双方的约定,结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人无权分割房产权益。
一、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二、婚姻继承条件
关于继承这一法律事件常常引起家庭内部矛盾与纷争,我国《婚姻法》中也专门对继承设置一定门槛。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三、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
一般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即发生继承关系,此时,婚姻继承人即可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房产证。
四、婚姻继承纠纷分析
当一段婚姻关系成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后财产也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正因为这样,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往往就会产生诸多婚姻继承纠纷。当事人以生产、经营的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该财产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以生产、经营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该财产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上述财产所有权及其自然增值仍归原财产所有人享有,例如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谓生产、经营是指付出了主观努力和较多劳动的行为,否则就是自然增值和孳息。综上所述,对于“婚姻继承多久办过户呢”这个问题,我们从:夫妻财产范围、婚姻继承条件、婚姻继承的房产过户时间、婚姻继承纠纷四个方面进行了解答,但是这只是婚姻家庭继承法律方面的一个内容,如果想要在家庭中更好的维护婚姻关系、亲属关系等,还是需要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如果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提供证据,那继承遗产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
      在公民去世之后,就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才是是转为遗产的,然后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那要是家里爷爷去世了,他的遗产该如何来分配呢?在整理了相关资料后,我们告诉您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一、爷爷的遗产如何分配确定遗产继承方式: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就依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适用......


·法定继承的遗产的适用范围以及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的遗产是财产转移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承认公民依法继承所得的财产,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社会财产的分配制度,对个人积累的财产赋予了一定程度的尊重。法定继承顾名思义继承需要遵循国家的法律规定,必然不能完全按照个人意志随意分配。如果您有这样的困惑,一定会迫切需要我们的这边文章。一、什么是法定继承......


·什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遗产的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并未订立任何遗嘱,那么,按照相关法律,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与分配。这时,法定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在下文中将对什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一、什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法定第一继承人即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配......


·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
      法定继承中对继承的份额法律有一般规定,在同一顺位的份额相同,具体分割时还要看其他情况,那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此时关系到代位继承人的利益,因此一定要处理好。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代位继承继承多少份额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


·没收财产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想要知道没收财产是否能够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则首先要了解法律规定的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如果里面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就是可以没收的。下面,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收财产能否执行共同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


·北京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
      随着社会保障的不断提升,对于劳动的权益保护越来越严谨,五险一金作为劳动者的重要保障就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体现。北京市的五险一金保障着广大北漂一族的利益,那么在国家社会保障法的规定之下,北京市相关的规范对于北京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什么呢?一、北京......


·婚约是否会受法律保护
      古时候,订婚是嫁娶的必经程序,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现代,婚约是否会受法律保护呢?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在生活中,婚约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约是否会受法......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因此在一般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往往就只涉及一般的损害和导致被害人致残的情况。接下来,我们为你具体介绍一下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一、一般车祸赔偿标......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地址等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俗称大连山看守所、江宁区.看守所,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500号,靠近大连山监狱。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取保候审:(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
      淮安市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在市台商服务中心成功举行,市台办相关负责人,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全体成员、台商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市台办向各位律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在各位与会人员的见证下,市台商服务中心与台商法律服务律师团签署......


·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认定,但法律是在不断
      环境污染责任的认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来认定,但法律是在不断完善的,在法律未完善之前,关于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产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最新的适用于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法条有哪些更新了呢?来带您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条件一、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1、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情事泛指作为法律行为成立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变更是指情事在客观上发生了异常变动。而合同履行变更不仅包括交易和经济情况的变化,也包括非经济事实的变化。2、合......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一、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精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一辆摩托车,撞了一名8岁儿童,导致此儿童
·男女双方再婚,双方各有个女儿还能再要孩子吗?罚款多少
·离婚纠纷
·现在拘留了可以给他借东西吗,能借到你们哪里可以得到吗
·我到十二月份退休是三十三零八个月,应该算三十三呀?还是三十四呀san
·是否可行以及需要的手续所要带的资
·在高速上被后车追尾,我是网约车司机,希望他赔务工费,还有打车
·你好金律师您这边以后吐鲁番市看守所电话吗
·你好!我们是公司想起诉个人,您这块对欺诈善不擅长。
·你好,你是宣城郎溪那边的律师吗,我想问一下,诈骗案9月20几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