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首页>>法律知识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

(一)、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所有土地。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

(三)、集体土地流转应当具备的条件: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2)土地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利的行使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经所有共有人书面同意。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和抵押的程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出租和抵押村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出让、出租和抵押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必须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3、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

4、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法流转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流转方式;

(3)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和使用条件;

(4)土地收益及支付方式;

(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7)争议的解决办法;

(8)违约责任。

5、受让人或者承租人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出让金或者租金支付凭证,向受理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五)、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年限和出让价格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可以参照当地的土地征收价格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租金标准可以参照当地土地征收价格折算的数额确定。

(六)、集体建设用地抵押

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抵押的形式作为债权担保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还应当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书面材料和经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的书面材料。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用途的限制性规定

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次流转的受益归集体组织所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再次流转的受益归归流转方所有。

以上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中的内容,上述规定中强调了我们在集体土地出让和转让时我们村民会议的重要性,在用集体土地进行出让时,我们的出让合同还需要注意当事人主体的确定,当然,其中也有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希望通过以上文章能让您了解到相关知识保障您的在进行上述交易时财产权益不受损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农村宅基地房怎么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房怎么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


·济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济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建......


·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有什么新标准
      四川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有什么新标准  现今,很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人都特别关心拆迁补偿的问题,因为城市为了更好的发展,拆掉了部分规划中地区的房屋,这些房屋的所有者会得到一定的赔偿,我国也有相关的赔偿标准,还有征地补偿计算公式,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四川的。一、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武宣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527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46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116元/亩到16464元/亩之间。金鸡乡、黄茆镇、二塘镇、三里镇、东乡镇、桐岭镇、通挽镇、禄新镇、思灵乡的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 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收回项目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本文提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范围及原则。今后,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不用再担心村委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违法收回了。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按......


·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集资诈骗罪时候发生,如何避免被诈骗都是我们应该具备的法律意识。如果集资诈骗罪被起诉了怎么办,这就需要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然后列出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一、集资诈骗罪被起诉该怎么办被......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说起高利贷,很多人都会避而远之,深怕自己或家人借上高利贷,而导致家破人亡。那么实践中,一般谁会借高利贷呢?而发放高利贷的人又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我们可以把借高......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一、标题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


·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一、民法典定的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河北公泽律所王林律师成功辩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缓刑案件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及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李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一审程序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卷,参......


·绍兴市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绍兴市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位置导航:绍兴市看守所☞地址: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牌口村(东临生态产业园上樊路口)☞导航设置:牌口村幼儿园鸡笼山(绍兴市越城区)☞联系方式:0575-88750161绍兴市看守所搬迁到皋埠镇:此次搬......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
      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随着城市化的不断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村用地被征收用于建设城市,征地补偿如何分配也是征收土地是否能顺利进行下去的关键。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方法,但是山西省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什么很多人却不太了解,下文将带来山......


·北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项目内容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人们安全意识淡薄,不注意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意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后果,如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等。因此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该如何衡量,以北京为例,北京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下面就......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
      继承土地使用权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部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各地区土地登记办法》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1、申请登记报告原件1份2、继承公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1份3、......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后妈妈怎样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
·卖方留下的后遗症 怎么办
·开发商卖房时强卖地下室违法吗?
·跟前男友分手的时候他拿我信用卡说会给我还清,到现在一年多了,
·要申请劳动仲裁找个律师代理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
·男方送给女方的礼金和首饰是否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呢?
·我的汽车谁来还,建议起诉解决
·能不能申请上级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有其他办法!急 希望大家多给我写提议 *烦帮帮忙
·工伤小脚趾骨折
·你那几点下班,我在桂林市利中路经房屋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三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