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有限制吗

首页>>法律知识

    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有限制吗
?合伙人可以分为两种的,一种是普通合伙人,一种是有限合伙人,两种合伙人的义务和责任上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有限制吗?普通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一、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有限制吗如果不是注册公司,其他投资没有投资金额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投资比例。“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只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并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一家企业既有普通合伙人又有有限合伙人,是根据他们在入股前的约定,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划分的。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买者一般都是有限合伙人。关于企业里的董事会成员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主要还是看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决定的。按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来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两合公司,部分无限责任股东和部分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普通合伙人的义务1、出资义务普通合伙人通常需提供基金资本总额1%的资金,这1%的比例虽然比较少,但由于基金的资本总额十分巨大,对普通合伙人个人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要求普通合伙人出资的目的使他们与有限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防止他们过分地冒险。2、连带清偿普通合伙人负责基金事务的经营和控制,为保障与基金发生往来的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基金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连带责任的承担对普通合伙人构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约束,使之真正对合伙基金运作履行诚信义务与责任,并限制普通合伙人以基金的名义大量对外举债。3、信息披露普通合伙人要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提供基金的财务报表,提供有关基金所投资企业价值和年度发展情况的报告,并邀请有限合伙人参加基金年会。4、信义义务在英美法系,公司董事、经理对股东、控股股东对小股东负有信义义务已是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那么在有限合伙创业投资基金中,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是否负有信义义务呢?美国统一合伙法第404(A)规定了合伙人的行为标准,通过此行为标准的规定确立了合伙人的信托责任,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普通合伙人对其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负有信义义务。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根据信托法原理,忠实义务要求受托人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利用信托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使自己处于受托人职责与个人利益或其所代表的第三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普通合伙人作为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得将其自身置于与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的利益相冲突的地位。谨慎义务主要是不得有严重疏忽或不计后果的行为以及故意渎职或违法的行为。谨慎义务不得以合伙协议加以排除,但其标准可以合理降低。我国信托法第25条规定了受托人的忠实和谨慎的义务。5、遵守协议如前所述,为约束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种种机会主义行为,合伙协议对普通合伙人可能采取的种种机会主义行为设置了若干约束条款,普通合伙人须遵守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综上所述,关于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的,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出资的多少,另外,处理有出资义务以外,合伙人还具有信义义务、遵守协议义务以及其他的一些义务,也是要遵守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的法律规定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提起上诉或者再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六》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


·企业可裁员的情形都有哪些
      企业裁员其实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提前与内部一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我国也要求企业在进行裁员的时候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具体而言企业可裁员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企业......


·借钱不还起诉流程
      借钱不还起诉流程借钱还钱是一个热搜词,现在流行凭借钱看出两个人的关系。所以借钱不还成了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两人协商解决不了,那么只有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那么借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借钱不还起......


·并购重组要发审么
      并购重组要发审么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发审么政府取消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发审程序。二、优化企业兼并重组中国政府网消息,为充分发挥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要点如下:(1)缩小审......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保定王林律师拖欠工程款纠纷-经过律师发律师函成功调解案例
          律师函    致:济南xxxx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受宋某某的委托,现就贵公司拒不支付工程款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


·成都市区及各郊县看守所地址及电话、位置导航
      成都市及郊县各看守所详细地址、电话整理如下,方便大家工作。成都市看守所地址:郫县安靖镇正义路成都市看守所电话:028-86407114成都市铁路看守所地址:成都市双流县白家镇成白路社区,双流车站.附近。成都市铁路看守所全称为成都铁路公安......


·代为清偿债务的条件有哪些
      代为清偿债务的条件有哪些一、代为清偿债务的条件有哪些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一)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


·私募基金如何备案?有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如何备案?有什么条件?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与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上先进行注册账号,然后填写管理人代表信息,进行管理人登记,填写管理人的相关信息然后交给协会办理。协会要么暂缓办理,要么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私募基金......


·已过5年的民事诉讼还能执行吗?
      已过5年的民事诉讼还能执行吗?200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严格规定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  其中第一条究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法院以什么形式送传票到被告手中?电话或语音电话通知有效吗?
·您好,请问我们马上两个月不发工资算是拖欠工资不?怎么通过法律
·急辞工后几天可以拿到工资??
·我已辞职一个多月,还可以向企业追讨综合保险
·向你咨询一下买房子代款多久能下来,我2019年10
·19年十月别人说要和我在一起买翻斗车做 生意我给他了两万,
·*博被抓,老虎机*博游戏
·如果车子在小区里被盗了了物业是否负相关责
·我想知道x驾注销后,3满了。需要从新去考吗?
·我现在信用卡逾期了银行起诉了我还个一二百顶用吗?这样会撤诉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