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
离婚
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
离婚
,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对于
离婚
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张先生,已与太太
离婚
,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判决由他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王小姐,她是娱乐业从业人员,收入不固定,已与先生
离婚
,有一女由先生抚养,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公布“05年度文化体育娱乐行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么平均她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可以判决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二、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既然父母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夫妻协商解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抚养费是孩子成长的物质保障,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非特定情况,不给孩子抚养费是不行的。如果真为形势所迫,那么不给孩子抚养费也是无可厚非的。一般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如果自身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适当减免抚养费数额,但要注意,此时并非是免除了抚养义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这当然也是允许的,本身就是夫妻的自由嘛。但与办理结婚一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条件限制,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那此时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一)起诉离婚条件:1、当事人......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成年未婚子女有份吗?
根据社会调查显示,中国近年来各地的离婚率都逐渐走高,离婚现象不仅在年轻人中屡见不鲜,在40到50岁阶段的中年人之中,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而对于中年夫妻,到了他们这个年龄,已经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子女也基本成年甚至是结婚。他们在离婚时,必然面临更多夫妻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
·
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起诉离婚往往是最合适的结束婚姻关系的办法。可是,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相关开庭次数不太清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起诉离婚一般开庭几次?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
·
异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一、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怎样处理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
·
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
生活存在硬币的两面,有正的一面,也有反的一面。有货币就会有假币;有正常的贸易,就有走私犯罪。在我国,行为人走私假币的行为一般认为犯走私假币罪,而此时要想定罪处罚的,则还需要进行认定,那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走私假币罪怎样认定走私假币,违......
·
个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
个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一、个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
贵溪市国家征地补偿项目包括什么?
贵溪市国家征地补偿项目包括什么?对于很多农民来说,征地补偿是一件影响比较深远的大事,农民对于征地补偿的项目以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等都特别关心,就贵溪市来说,贵溪市国家征地补偿的每一年每一片区的标准无法达到统一,但是贵溪市国家征地补偿项目基本都是统一不变的。每一......
·
2023年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虽然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当中才新增加的罪名,但其中的内容可以说与当下时代的情况是比较契合的,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也适当的增加了两种具体的犯罪行为。现实中判断是否构成此罪要作出相应的认定,那么2018年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很多人在长期的工作中造成职业病,那么对于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呢?职业病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对于职业病的诊断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诊断机构应具备相关文件,并且承担相应的职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职业病鉴定的一些知识吧。2012年2月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
·
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福利待遇有哪些内容......
·
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
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一、电子眼记录违章该怎么处理一旦设备出现故障,不仅是路口的信号机里,就连中心联网里都会有故障记录,故障期间所拍照片便会作废。再有,所有拍摄的照片还要经过两次严格的人工筛选,标准是6个要素:一看抓拍时是否亮红灯;二看车辆是否越过停车线;三......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
扬州交通事故律师
扬州交通事故律师全程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为扬州地区提供专业的交......
·
武汉陈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轻判案律师成功辩护从轻处罚案
武汉陈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轻判案律师成功辩护从轻处罚案案情简......
·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
讨债需要哪些证明一、讨债需要哪些证明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
·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
·
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 使用权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我国实行了农村土地集体制和城市国有土地所有制。虽然都属于公有制,但此两者在一些具体细节上的差异也较为明显。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现在想把货退还给他们,解除合约。请问我该怎么做?
·
法院以什么形式送传票到被告手中?电话或语音电话通知有效吗?
·
你好!想咨询一下拖欠离职员工工资的问题
·
请问涉黑案件被判13年能减多少年的刑。
·
抵押金,北京有布艺加工,北京有布艺加工,收了1500元定金,没交
·
非公职人员非事业单位被纪委带走“协助调查”,
·
工伤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10级工伤好了后
·
你好,我跟我老婆结婚生小孩。小孩刚满月。他就离开了。现在小孩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