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页>>法律知识

    现实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此时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么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付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以是否结婚为分界线,结婚前原则上返还,结婚后原则上不返还。结婚后返还的特别规定是结婚后双方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里生活困难的标准是依靠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彩礼返还原则上应当是全额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彩礼已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的生活物品,已消耗或已转换为共同财产时,可结合婚姻关系或同居生活的长短、是否消耗和是否转换为共同财产等具体事项,综合把握。原则上,结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是在离婚的时候还剩有彩礼的话,那么也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当然,要是男女最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婚后很快又离婚的话,此时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必须要具有司法接受中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他的主张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淄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分居两年是否能自动离婚
      虽然现在很多国民的法律素质都有所提高了,但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块,却还有很多搞不清楚的地方。甚至有的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两年的,那么就可以自动离婚。对于这样的想法,究竟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夫妻分居两年是否能自动离婚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


·你知道婚前财产怎么界定吗?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情侣为了避免婚后或离婚时双方产生财产纠纷。您都知道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他们会在婚前签订界定婚前财产协议或进行财产公证,对各自的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婚前财产怎么界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婚前财产如何界定: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


·什么情况可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男方提离婚用女方给抚养费吗?其实,无论谁提出离婚,离婚后孩子仍然是两人的子女,这个关系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因此,无论孩子跟哪方生活,另一方都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如果另一方拒绝支付,就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了。一、婚姻法规定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


·崇仁县医患调解办法是什么?
      崇仁县医患调解办法是什么?在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的今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医患纠纷。正确处理好医患纠纷问题,对患者来说是莫大的安慰,也能让医方尽到应尽的责任。对于医患纠纷的解决机制,我国各个省市的政府都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加以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崇仁县医患调解办法......


·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目前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律只规定了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等四种情形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出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会被视为过错,财产分割会向无过错方适当倾斜,但在离婚损......


·银行可以倒闭吗?
      银行可以倒闭吗?早在2007年,银监会就启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作,这一工作之所以停顿,是因为2009年金融危机的爆发。金融危机爆发后,由于国际金融业的剧变,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当时正在起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如今,《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起草工......


·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允许离婚。而此时处理的抚养问就包括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那您知道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


·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
      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去人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途径之一,因为法官们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因此,在现代社会,这种解决途径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那么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法定不起诉包括哪几种情况
      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卫龙,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
      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仲裁一直是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但是仲裁的范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拥有纠纷都可以使用仲裁,那么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伤医疗费属于仲裁范围吗《中华人民共和......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处理债务纠纷法律问题,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权追讨......


·青岛律师刘娜谈用人单位变更后经济补偿金连续性
      2010年沈某到某单位从事设备安装工作,2015年因单位内部调整,对......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由于建筑工程在多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事故、工程错误和质量问题,在出现问题时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该程序称为工程索赔。索赔要求必须在期限之内提出,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但并非所有索赔都可完成,必须在审核该索赔是否符合规......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如发现新的证据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如果是不同的理由,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
      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的效力随着市场的发展,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公司竞争失败的就会破产,公司破产的过程是很复杂的,需要清算资产和抵押物。公司破产清算抵押物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清算的过程合法规范,对公司的运营状况进行摸底,接下来,本文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我在公司上班三个多月之前说试用期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想咨询一下按份额公证遗嘱。
·我问朋友借了50000.现在他起诉我,利息怎么算的,其中我通过银行转账转至他名3
·因婚姻,想在黄山太平找个律师
·销售有x有害罪名咨询
·订货人迟迟不给货一拖在拖,货款已给而迟迟不给货,可以立案吗?
·老板差我两年工资,今年二月快到两年了,人是我家隔壁的,现在人
·残疾人办低保,残疾人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