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比较
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用来证明的,如:结婚证、房产证等,直接证据的可信度高,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而间接证据需要和其它的证据联系在一起共同证明事实的证据,一切案件的真实情况都是证据,那么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比较有什么不同点呢?两者各自又有什么特点呢?为您解答。
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比较
1、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间接证据
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相比于间接证据,更能有效地直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增加说服性,而间接证据独自构成不了有效的证据,不具有说服性和可信性,间接证据需要其他证据的结合来构成主要的事实证据,这也是两者的不同的地方。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特点
1、直接证据特点
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即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不需要经过任何中间环节,也无需借助其他证据进行逻辑推理就可以直观地指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而运用直接证据认定案情的方法较简单,难度较小,运用起来比较便捷,只要一经查证属实,便可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进而要做的工作就是查明其他次要的事实和情节,使证明的过程变得相对简单和容易。对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明性,是直接证据突出的特点和优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直接证据能够证明的情况范围并不完全一样,有的证明韵范围大,有的证明的范围小。例如,证人证言可能会详细地描述犯罪行为的全部实施经过,却无法说明犯罪行为实施者的主观方面。又如,被害人虽然可指认出犯罪行为人,却无法陈述犯罪行为的全部经过。因而,在具体案件中,一方面多收集直接证据,另一方面也不能过分迷信直接证据,只有在广泛收集证据,综合各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基础上,才能全面、充分地展示案件的全貌。
2、间接证据特点
是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有相互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只能从某一个侧面证明案件的某一个局部的情况或某些个别情节,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必须依赖其他证据,并结合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形成一条证据锁链,才能具有证明作用。
是间接证据具有关联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的证明意义,都是由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以及与其他证据在证明过程中相互结合所决定的。只有与其他证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这样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是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与直接证据相比,其证明过程复杂,必须有一个判断和推理的过程。任何一个单独的间接证据,都不能直接证实案件中的主要事实,不能肯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只有把诸多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最终排除各种可能性,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是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各个间接证据所能证明的必须是相互一致的,并且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不能相互矛盾。这样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的证明结论。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上就是关于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比较内容以及他们各自的特点,不难看出直接证据在整个案件的审核中有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而间接证据不是作用不大,两者都有各自的特点,只要掌握好各自的优点,一样能在案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
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公司投资结构或股东,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不涉及项目本身的交易费用和政府规费,其转让成本低,手续简略。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产权和资本市场化运作,是开发商在市场竞争中优......·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一、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1、申请破产还债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是法治国家,公民做任何事都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谁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接受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这里,对违法行为进行判决就显得非常关键,那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一、赠与合同1、含义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时间、会见手续、地址指南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靠近绕城高速启迪大街出口。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正常会见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也可以预约周六上午会见。南京刑事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服务: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刑、缓刑、无罪辩护、死刑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刘同发、刘菊英与刘元再、李燕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诉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申诉人称本案系承揽法律..,明显不符合有关承揽..的特征。&......
·
国庆节是3天法定假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庆节是每年的十月一日,节日的设置是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您都知道,每当国庆节的时候我们都会放七天假,那么这七天假是法定节假日还是说国庆节是3天法定假吗?接下来,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国庆节是3天法定假吗1、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完整的公司并购流程(一)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
大家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
您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过程,试用期的过程能够更好的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双方之间是否达成共识。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应该较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一般来讲约定试用期要注意什么内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