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办理

首页>>法律知识

    
  一、国际专利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 PCT 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
  
  
  第二步:国际检索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第三步:国际公布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第四步:补充国际检索(可选)
  
  
  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第五步: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
  
  
  第六步:国家阶段
  
  
  PCT 程序完成之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二、对自身的好处
  
  
  1、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2、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人必须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向每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而通过PCT,专利申请人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二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如果要求了国际初步审查,还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这样便延长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专利申请人可以对市场、对发明的商业前景以及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在花费较大资金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外国专利。若经过调查,决定不向外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节省费用。
  
  
  3、国际专利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得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如果国际申请经过了国际初步审查,专利申请人还可以得到一份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作出的高标准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可以考虑不再进入国家阶段,以便节省费用;如果该国际初步审查报告表明,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则专利申请人很有可能会得到一个"强"专利,从而考虑进入国家阶段。
  
  
  4、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简化了缴费手续。
  
  
  5、某些国家对国际专利申请的国家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6、国际专利申请的语言可以是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
  
  
  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可以使用中文和英文,这为中国的外资企业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我国的专利持有人,如果需要在海外进行发展时。可以对自身的专利进行相关的国际专利的申请,以便在国外跟好的推广自身的产品和自身的品牌。在办理时需要按照相关的步骤进行办理,为自身的专利在国际上更加合法化。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著作财产权演绎权包含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演绎权包含哪些内容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著作权是包括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而在著作财产权当中又具有包括了很多权利,其中有一个是演绎权。那么您知道著作财产权演绎权有什么内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著作权中的演绎方法,主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和摄制。作品经......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


·新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
      新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规定?商标法自1982年通过以来,在商务领域起到重要的作用,可还是对于商标的抄袭盗用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以至于官司不断,通过的新商标法的修正,更加明确了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标准。我们下面就带您看下新商标法中关于这两方面的条例。请您自己根据......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就是进行质押。要是债务人不考虑债务的话,则债权人就可以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商标专用权质押具有哪些作用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商标权质押......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办理。公司办理注销,一般要求公司提交一些材料,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对注销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下面是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请您阅读。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的要点1、时间、地点、参会股东等......


·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同,但严格意义来说,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类,而经济犯罪则属于刑事犯罪类,两者所属类别不同,所对应的责任也不相同,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区别。1......


·运输合同的法律定义
      运输合同是旅客委托承运人将旅客自己或者货物从起运地运输送到约定地点。由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  运输合同以运输工具区分有“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水上运输合同”四大类。从运输对象分或划分可为“旅客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金怎么算
      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金怎么算实践中,因为无证驾驶撞死人了,这个时候肇事者除了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外,还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一定的赔偿,即进行民事赔偿。此时要根据肇事者承担的事故责任,然后结合当地的赔偿标准与实际情况,才能具体确定无证驾驶撞死人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建筑工程的质量的界定一直是建筑领域的热点话题。关于误差的界定也一直是人们讨论的关键。务必熟记于心的评判标准,一定要严格执行。今天的我们就为建筑工程师们带来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的一些内容。以下是给您带来的相关介绍。建筑工程......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权?
      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在政策经营过程之中,是不会出现清算的情形的。出现清算也即公司无法再继续存续下去了,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是公司清算最为常见的两种清算方式,两者虽都是清算行为,但产生的动机是不一样的,概念也是不一样的。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江宁债权债务律师
    江宁债权债务律师专业解决经济债务纠纷,追收欠款,胜诉收费,债......


·宝山刑事律师办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19)沪0115刑......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

·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发生工伤事件后,医疗期间受伤情况严重的就不能参与工或者不能原有的岗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就会对员工进行调离岗位或解除合同,那么,针对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有那些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一)工伤医疗期不能解除劳动合......

·江苏车船税新标准规定
    江苏车船税新标准规定江苏车船税新标准规定?以乘用车来说,在2012年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车,年基准税额300元;1.0升以上小型客车,年基准税额480元。按排气量划分出七档,其中,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朋友的婚事:“是骗婚”还是“诈骗”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男女多少周岁领结婚证
·你好,我是河南省郸城县XX村的农民,多前盖房子占用了耕地,大队里现在突然要征收占地罚款,请问现在
·离婚诉讼,怎么做,老婆不好好过日子
·学车不能考试怎么办,我在某驾校学车今年9月份报名到现在还不能考试
·刘律师您好,卖方不配合过户,我起诉他,需要什么材料,还有费用
·被告方该如何做?谢谢,刑事犯罪中
·一个私人开的装修公司在我门市上赊欠了很多材料款他们本人给我签了自己的名字摁了手印而且还说好了每月付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