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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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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观设计
专利
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
专利
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
专利
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
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
专利
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
专利
侵权成立。
(3)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
专利
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
专利
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
侵权不成立。
二、外观设计
专利
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
专利
权的保护范围。根据
专利
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
专利
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
专利
时向
专利
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
专利
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
专利
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2、确定外观设计
专利
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中国法官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
专利
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3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
专利
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
专利
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
专利
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三、
专利
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
专利
法的规定,侵犯
专利
权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清除影响等。
1、停止侵权
所谓停止侵权,是指侵权人应当停止擅自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专利
产品或者使用
专利
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该
专利
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2、赔偿损失
专利
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当这种财产受到侵犯,并给权利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时,
专利
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1)以
专利
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3)参照
专利
许可使用费数额的倍数合理确定损失赔偿额。(1-3倍
专利
使用费,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4)定额赔偿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专利
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消除影响
消除影响主要是责令侵权人通过新闻媒介,如在报纸报纸、杂志上发表声明,或者在广播、电视中发表讲话、声明,承认其侵权行为,并作出不再侵权的保证。
以上几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由此也应该能够总结出,其实外观设计
专利
侵权,并不单纯的说该产品的设计和受
专利
保护的外观设计完全都是一样的才可构成侵权,整体上相似或者基本相同的也是有可能已经构成了侵权的。只不过,一般的外观设计
专利
侵权的法律责任都是民事赔偿以及消除影响等办法。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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