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 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一、 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需要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等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显然是需要对伤害进行赔偿的,不同情况下,由于造成的伤害类型和程度是不同的,所以需要认定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为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可以聘请律师来界定。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
      居间合同未按时交首付,卖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


·如何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
      近年来,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发生率的逐渐提高,造成的家庭悲剧数不胜数,令人唏嘘不已。在这个严峻的事实面前,人们不得不对少年儿童的安全问题进行反思。是什么造成了这一残酷事实的不断发生,我们又该如何有效预防少年儿童交通事故呢?一、导致儿童青少年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1、是不遵守交通法。儿......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是什么?车险先行赔付是有些保险公司车险行业较为重要的政策,这项政策执行已经有十多年时间,很多人对车险先行赔付条件不是很熟悉,即便是符合条件的车主也没有使用其条款,车险先行赔付其实是一项比较好的政策,对缓解车主经济压力,尽快拿到车险维修费用是非常有帮助的。第一、涉......


·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延期交房如何退房
      开发企业参差不齐,延期交房并非新鲜事,甚至成为了一种业界常态。而就赔偿违约金问题,大多的结果是开发企业手握主动权,要么不赔,要么是拿一段时期的物业费相抵。那么,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此时想要退房的话,延期交房如何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如何防范延期交房纠纷首先,在签订合同之前......


·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国,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在自有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盖房全部亲力亲为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一般都将相关业务委托给施工队进行,那么施工前签订一份较为规范的建房协议书还是必不可少的。网的编辑想通过本文为您解答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建房协议......


·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营业税的规定是什么?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合同管理包括哪些工作内容一、合同签订管理(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②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


·现如今,两限房、公租房等政府针对房屋的补贴政策,被市民密切关
      现如今,两限房、公租房等政府针对房屋的补贴政策,被市民密切关注。毕竟房子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人人都需要一个稳定的住所来维持生活,所以自然也更加关心这方面的政策。那么北京的两限房政策是怎样的呢?房山两限房申请又有什么标准呢?下面就听我们介绍一下吧。北京两限房......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一、相关概念介绍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二、拆迁补偿的分类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


·加班费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


·浦口离婚律师费
      浦口离婚律师费...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一、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根据中国《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如何交税?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夫妻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妥善的分割安排。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交税问题比较关注。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如何交税?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目前所有......

·专利侵权诉讼结果是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结果是什么?1、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是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适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民事责任,几乎所有的原告请求中均有对停止侵权的要求。《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去网友家,被她诬蔑强*,派出所来了把我带走做了笔录,
·夫妻离婚了,小孩的抚养权在男方哪里,我现在想要一个小孩的抚养
·我老公是还信用卡的,上个月23他说有急事要去大陆叫我老公帮他把下个月的账也帮还完,他好上大陆,我老公
·我租了一块地,是工厂盖家属宿舍的予留地,住在附近的住户因公共厕所较远san
·今天早上用QQ红包支付买东西,结果把钱骗走了,有账单号和商户订单号,能不能把钱追
·欺骗我先要一块五千元预定手机的,现在手机没看到钱也不愿意退还
·砍成重伤,我朋友的父亲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如果说我们对公司不满我和朋友 一起辞拿不到工合理san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