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很多犯罪,《刑法》中规定的量刑都是有很多档次的,就拿交通肇事罪来说吧,有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但有的确实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其实就是涉及到法律中规定的判刑标准问题。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3、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犯罪,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法律中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这也就是不同的犯罪分子最后受到的处罚是不同的。其中要是在交通肇事之后,还有逃逸情节的话,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了。以上就是对交通肇事罪的判刑标准的讲解,但愿能为您解决一些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1、写诉状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2、立案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


·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
      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一、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处理(1)网上处理违章处理范围每个省网上处理交通违章范围不一样,但是一般的,对于网上处理的交通违章,只能处理罚款200元以下,一次扣3分以下的。如果一次扣6分的,虽然罚款是200元,但也不能处理,必须到交警队服务大厅处理。(2)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流程1、打开所在......


·汽车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说到汽车租赁,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租车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事情,长期的短期的,都可以。那么,汽车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手续呢?汽车租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租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租车手续汽车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手续承租方应出具能够证明承租方及经办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配合出租......


·生活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你知道该怎么要
      生活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你知道该怎么要求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吗?这首先要了解清楚我国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


·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行为严重威胁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非常恶劣,所以刑法对其进行了规范,以保障公共安全。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而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一般判几年?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本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


·离婚财产纠纷
          在离婚案件中,不论判决或调解案件,一般都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


·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经常会用到,如果当事人身体受伤了,那么他就需要申请做个伤情鉴定。这个伤情鉴定可以判断他是轻微伤,或是轻伤一二级,还是重伤一二级。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在种种司法鉴定中,有的项目鉴定可以做,有的却不可以做,......


·私募基金能举债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私募基金能举债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因此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负债在企业当中是很常见的。企业在一定的承受能力范围内可以负债,但是对于所谈到的私募基金来说,可以举债吗?接下来,我们将......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援助指南
      镇江市法律援助工作起始于1998年,十多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援助案件逐年递增,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及辖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并发展了社会律师及志愿者近千人,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各层面、管理较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成为我国第11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南京海事法院下辖四个派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号;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
      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贷款吗?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质押贷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中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71条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作了明确规定。参考该条精神,可......


·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一、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有哪些内容
      一线城市广州的房价居高不下,房子是现在热门的话题,很多人热衷于买房,但是在广州买房子也是有许多限制条件的。对于非广州籍的朋友来说,买房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在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合同纠纷,现在冻结我的账户了
·咨询一下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装修公司员工失职忘关水龙头,导致楼房2部电梯受损 ,维修费。
·双方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女孩两岁有爷爷奶奶带女方一直在外
·死亡补偿,警卫人员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
·骚扰,有个女的说和我老公有染
·您好,我2016月份入职 2017月份离职 期间一直没有签劳动
·2018年2月13号下午18点07分34秒朋友向我借八百元钱
·潘安湖瓦店社区有一对老夫妇生有二子,三女。94年村集体分地时
·应该向那一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