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严格来讲,只有被授予了专利的那么才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在申请专利的之前,我们也要搞清楚,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这也就是说哪些产品、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例如,交通行车规则、各种语言的语法、速算法或口诀、心理测验方法、各种游戏、娱乐的规则和方法、乐谱、食谱、棋谱、计算机程序本身等。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与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二、申请专利需要哪些文件?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经过上文的讲解,我们了解到哪些产品、技术是不受专利法保护的。而其实这些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也就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因此您一定要注意。而在实际申请专利之前,最要也先搞清楚需要哪些文件,事先做好准备,才能顺利的完成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对于普通人来讲申请商标注册是一件比较麻烦,同时也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委托代理机构来帮助自己进行商标注册。此时涉及到选择代理机构的问题,同时也要支付人家一定的代理费。那么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商标注册代理费用是多少国家商标局制定的基准代理费是......


·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
      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著作权登记,那么当事人进行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呢?版权登记是所有作品都可以吗?到底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无论是哪种发明创造要想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要申请进行专利登记。不过这个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怎样的呢?对于普通人来讲,其实性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


·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最新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专利在被发明出来之后,并不是自动取得专利权的,此时需要所有人向专利部门提出申请,也就是要提交一份书面的发明专利申请书。那么这个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


·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南京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拆迁中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
      城市的违章建筑,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
      医疗纠纷起诉要点有哪些一、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该条例规定......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成都市区及各郊县看守所地址及电话、位置导航
      成都市及郊县各看守所详细地址、电话整理如下,方便大家工作。成都市看守所地址:郫县安靖镇正义路成都市看守所电话:028-86407114成都市铁路看守所地址:成都市双流县白家镇成白路社区,双流车站.附近。成都市铁路看守所全称为成都铁路公安......


·李某某和北京某某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耀鼎律师事务所接受李某某和北京某某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代理人,出席本案的开庭审理,通过开庭举证、质证的实际情况,结合......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
      讨债委托书范本是什么讨债委托书范本委托方(简称甲方):受托方(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就以下委托内容达成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甲方委托乙方调查内容:二、甲乙双方协商的调查时间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__......


·关于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


·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可是若是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暂时支付不起怎么办?这个问题需要看另一方的意愿,或许会宽限时间,亦或许会起诉请求介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基本状况和相关法律条文,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老公在半个月前被邓州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
·崔律师你好!我有个事情咨询一下,我以离婚4年,没多长时间前婆
·外公外婆去世,名下的耕地使用权还有8年,母亲本村人,想继续使
·评残,什么时候可以评残标准是什么
·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亲奶奶去世后爷爷找了个后老伴过了几年房子拆迁了住了楼房20多年
·侄女的户口可以迁跟叔叔吗?
·朋友失踪了,地方公安局不管 怎么办?
·借朋友钱,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快一了还是没还,打电话给他老是拖着,起诉可以吗
·他这是种什么行为,他在商场卖了个价值为200多的手机商场标价699
·有个事情想咨询您一下的,我想在泗洪买一个车库(没有独立产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