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现代社会中,由于房价飞涨,大部分在大城市工作的人,都买不起房屋,这样的话只能选择租房居住。在涉及到租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不过此时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哪些
1、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状况,一般是指产权证编号、产权人姓名以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这部分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必备构件,势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产证。
2、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承担方式。租赁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还要约定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物业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的承担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对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方式均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专家认为,消费者应该就这部分条款做出明确的约定并直接写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双方产生费用方面的纠纷。
3、房屋的维护、维修。在房屋出租期间,难免会出现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具的损坏情况,因此约定房屋维护、维修的权责非常有必要,租赁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维护、维修”约定了业主与求租者两方的责任,保证在租赁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在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同时约定设备在自然损耗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故障时,两种不同情况的解决方案,以有效避免业主和求租者因为物品损坏带来的纠纷。
4、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租房合同中必须标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这样可以约束业主和求租者的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种情况,其中细化了业主或者求租者单方解约的几项权利,比如业主延迟交付房屋达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缴费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二、合同双方应承担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具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哪些的问题。要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的话,则此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农村房屋买卖定金退还案例的情形,不适用罚金的情形
支付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在债务人实际履行债务时可将定金直接当做需支付债务的一部分。若债权人违反了应该履行的义务时,会出现定金退还或者是罚双倍定金的惩罚。在买卖合同中,那些情形是在农村房屋买卖定金退还案例中会出现的呢?一、房屋买卖定金退还纠纷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
·
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厂房协议怎么写?
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厂房协议怎么写?厂房股权转让协议立契约书人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一、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
·
应该怎样规避购房风险
不管选择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在购房的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风险,当然这些风险就有可能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想办法规避这些风险,那现实中应该怎样规避购房风险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一、应该怎样规避购房风险1、在选择物业时不仅应考虑所购房屋的户型、朝向、所处地理位置、升......
·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买方卖房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吗?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12月16日)第六条的规定,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
·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一、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
·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方式有哪些?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们一样没怎么听说过土地出让金还能返还。通常情况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土地,而此时就需要进行出让金的返还。下面我们告诉您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方式有哪些......
·
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问题有哪些
在生活中,由于很多企业或是个人基本上是通过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甚至居住的,随之产生的房屋租赁纠纷问题也就比较普遍了,那现实中,常见的房屋租赁纠纷问题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常见的房屋......
·
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工程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工程合同是国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民众建房、企业家建厂等一系列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类合同。它细化了分工,提高了生产效率,对现代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我国规定的工程合同包括哪些类型呢?本文我们为您介绍工程合同的类型有......
·
合同管理是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组织设置是怎样的
合同管理是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组织设置是怎样的?一、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合同管理不是组织措施,二者含义也有所区别。具体如下:1、合同管理(Contract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
唐山律师陈敬伟成功代理一起高压锅爆炸致残案!
【基本案情】2016年12月8日A某到炊具店选购了一台大容量、多保险、防爆高压锅。2017年1月20日上午,A某在使用该高压锅的过程中,高压锅突然爆炸,滚烫的米粥在高压锅爆炸的瞬间喷溅到A某身上、厨房的墙面和房顶上,造成A某身体大面积烫伤,而后A某被送至医院......
·
石红旗律师又代理成功撤销一起某县建设局行政处理决定
2002年7月,何平英向台江县建设局申请办理其位于台江县商贸城朝电信局方向出入口处旁边土地上拟修建房屋的规划两证,台江县建设局同意其修建三层,砖混结构房屋。何平英得到规划两证后与唐先奎联合出资修建该房屋。房屋修建完成后,唐先奎于2003年5月11日与刘......
·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
·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哪些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哪些履行原则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
·
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
农村拆迁赔偿户主可以更改吗?一、户主的更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1)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2)......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爷爷去世多年,爷爷的房子要拆迁,我大爷霸占房子不给我们分
·
我的车停在车位!被枯树枝掉下砸碎玻璃,可以找物业赔偿吗?车位是明交停车费的固定车
·
购房合同政府能提供吗?因为我买三个门呢?
·
女儿不来往的申请书怎么
·
欠款纠纷,如果协商不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本人及其所在的能独
·
我于本月22日早班5:20左右在中煤新集矿工食堂用餐时发现一
·
我打烂了网吧电脑屏幕.没钱赔。该怎么办。需要坐牢吗、价值1000左右
·
我老公参与了*博案件现被安州区xx刑警大队逮捕关押在梓潼县
·
分期付款车,法院可以查封吗
·
姜律师你好!我是被案人,现被诈骗金额二十多万,罪犯己在看守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