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首页>>法律知识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一、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
  
  二、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二者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二者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综上所述,7天拘留时间按照进入拘留所当天开始计算,进拘留所后多久判刑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涉嫌犯罪,在审判之后就会判刑,但如果只是违法,那么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处罚最多不会超过二十天。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667830319

江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涉嫌构成抢夺罪能不能缓刑
      成立抢夺罪能否判缓刑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罪名应该适用缓刑,哪些罪名不可以适用缓刑。不管什么罪名,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能判缓刑。抢夺罪也是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
      什么情况下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


·挪用资金罪的营利活动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营利活动有哪些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根据我国《刑法》释义的解释: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


·什么情况会判缓刑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其体现了刑罚人道化、缓和化、合理化的理念。对于不慎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犯罪人而言,能争取到缓刑对自己早日回归社会大有裨益,但判缓刑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那究竟在什么情况会判缓刑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是什么缓刑,又称暂缓......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 这几年,学车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这几年,学车的人数是非常多,使得很多驾校都招收了很多学员,当然,教练都希望学员可以很快的学会开车,但是实际并不是怎样。有的学员在学车时出现撞车了,那么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一、公益登记1、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该如何确权登记?答: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因此,对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


·离婚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离婚一方给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因发展壮大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土地扩建厂房,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征到土地。近年来,工业用地较为紧张,因此对于土地的征用,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严格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方可拿到需要的土地。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企业征地的程序......


·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去公司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那天就已经正式成立了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呢?想必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
      一、退房的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有关刑事责任和民事诉讼权利的有效期限。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由上可知,我国法律规定退房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二、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高淳房产买卖律师
      高淳房产买卖律师...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667830319

江西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9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1.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
    一、对于合同诈骗罪限制减刑吗?对于合同诈骗罪一般是会限制减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

·一、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什么?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儿子自*之后,却发现他与女孩拿了结婚证,但父母没有见过她本人
·我卖生鱼,中途老板挞定,有一万多元未收,老板不愿给,请问怎样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是,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和老公身份证地址以及登记地点都是江苏沭阳,20203月份
·您好我父亲于2015?月在上班路上出车祸死亡厂里有责任吗?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到现
·你好,要离婚的话,女方什么都不要,就净身出户的,两个小孩,一
·工伤赔偿标准,我弟弟在宁波北仑一家机械厂上班
·债权债务和担保合同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