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首页>>法律知识

    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流做社会,为犯罪分子所获取、利用。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因此,如果丢失枪支不报的,就可能构成犯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事故。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应尽的职责。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二、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认定本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与实际情况不符。行为人丢失枪支后,对于枪支流失于社会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理智正常的人都能够预见,因此不存在疏忽大意成立的余地。如果已经预见发生严重后果的可能性,却因为怕受到处分而不及时报告,对危害后果的发生怀着侥幸的心理以致严重后果发生,只能认定行为人为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即间接故意),而不能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
2、本罪存在间接故意成立的可能,即行为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对严重后果的发生听之任之。
3、不能排除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基于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相同的,既然间接故意可以构成,直接故意当然也可以构成;而且,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出于其他的目的(例如报复社会)而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的态度。因此,笔者认为,本罪主观方面是不可能基于过失的心理态度的,只能认定本罪为故意犯罪。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您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以免造成严重后果。关于怎么认定丢失枪支不报罪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实践中,犯此罪的,我国规定的量刑也是比较重的,此时最好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辩护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2023盗窃罪追诉标准
      刑事犯罪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件的立案标准,这是每个罪名都有的内容。只有让实际行为与追诉标准结合了,我们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么您知道盗窃罪追诉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我们马上带来2016盗窃罪追诉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一、盗窃罪追诉标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针对很多刑事犯罪,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都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而这里的犯罪情节分为一般情节、情节严重以及情节特别严重。针对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您知道具体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有哪些犯本罪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接到过骚扰电话,这背后折射的就是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不法分子拿到公民个人信息后,会进行诈骗,情节严重者触犯刑法。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加入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下面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给您重点讲一讲。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根据《刑法》第二......


·包庇罪该如何认定,怎么区分包庇罪和窝藏罪
      包庇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很多人因为不了解包庇会造成犯罪,因而可能自己犯罪了自己却不知道。今天就为您讲讲包庇罪该如何认定,同时带来包庇罪和窝藏罪的区别,帮助各位深入了解包庇犯罪。一、包庇罪该如何认定?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关于包庇......


·持刀入室抢劫判多少年,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入室抢劫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而持有武器这一行为,则更加恶劣,在量刑上也会造成影响,那么具体的量刑标准则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的我们将根据刑法规定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持刀入室抢劫判多少年”的问题。持刀入室抢劫判多少年,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量刑的法律依据抢劫......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到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合同到期解除协议的关键与条件
      合同到期解除协议的关键与条件一、合同到期解除协议的关键合同到期解除协议的关键在于合同到期后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消灭。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它不能永久存续。若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客观上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则不存在可解除的合同......


·持刀入室抢劫判多少年,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入室抢劫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而持有武器这一行为,则更加恶劣,在量刑上也会造成影响,那么具体的量刑标准则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的我们将根据刑法规定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持刀入室抢劫判多少年”的问题。持刀入......


·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同理,常在路上跑,小刮小蹭总是免不了。那么这种时候,如何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事故,不浪费时间也不妨碍交通造成拥堵,就成了许多车主都关心的问题。交通事故发生谁都不想看到,但是,如果发生了还是要必须要处理的,掌握必要的交......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看了就明白了
      案件需要提供的信息    一、自己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职业,电话?    二、对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职业,电话? &#......


·交通事故中律师可以提供的的服务
      一、咨询、代书;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根据当事人的需要,为他们代为起草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执行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二、代为办理机动车保险手续;代为保险理赔;事故发生后,我们可代理您与保险公司交......


·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怎么写?有时候企业的一项决议可能损害到多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选择集体维权的方式,选出代表同企业谈判,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这里,仲裁申请书非常重要,其内容是否全面影响到仲裁委是否立案。那么集体劳......


·出现言词证据不一致纠纷该怎么处理?
      出现言词证据不一致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  1、言辞证据的分类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在诉讼中,如果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有法定拒绝的权利,那么,这个拒绝的权利就叫做抗辩权。我国民法上最重要也最常用的抗辩权,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那么,这三大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夫妻离婚全部委托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您好!离婚一房不离要怎么起诉
·老股东部分转让股权后 他的出资证明时间确认
·我和妈各住楼上楼相隔5楼改造电网时共用一个电表后来楼下改为门面用开面馆现在我申清
·我爸被人打了,鉴定为二级轻伤,对方不陪钱,要走司法程序,医药费花了七千多不陪钱判
·免于刑事处罚过的人有前科吗
·我的朋友的女朋友跟前夫已离婚但户口还在前夫那里,这样拿前夫家的户口是否可以登记结
·给法院录音法官开口说编的说话不清楚。但是我让好几个人听了都说内容
·租赁房屋没有到期,房东就要赶我们走,怎么办?
·我是做清洁服务的,在公司工作九,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