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诉案件中笔录是直接证据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民诉案件中笔录是直接证据吗? 一、直接证据概念及特点
1、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2、直接证据主要有:当事人陈述,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比如说签定的合同书,传销组织者制定的奖金制度,传销组织者亲笔记录的对传销活动的记载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影像资料,比如违法行为现场拍摄的当事人正在进行违法活动的录象,现场检查笔录对正在从事的违法行为行为的记载等。
3、直接证据的特点在于,一经查实就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不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其证明方式是单独的直接的。对案件主要事实的直接证明性,是直接证据突出的优点。直接证据的缺点是一方面收集和审查判断比较困难,直接证据来源教窄,数量少,不容易取得,另外一方面,直接证据多数表现为言词证据,其客观真实性比较难确定,而且其稳定性也较差,容易翻供,所以在运用直接证据时,必须充分认识直接证据的弱点,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直接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笔录是直接证据吗
1、笔录是直接证据。笔录是直接能够证明对象所说话语,是当事人对总体情况的一个书面表达,能够经得起查实,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不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证明方式简单直接,因此笔录属于直接证据。
2、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根据技术的发展,笔录已不再是单一的记录行为,还需要有《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步保障才能购证明笔录的可信性,解决【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不同步技术难题。在我国出现了【笔录五同步综合录制系统】。
3、公证人员在制作笔录过程中应做到三条:一是对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或当事人不愿公开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二是对一些复杂事项中涉及到的若干个当事人应单个分别交谈,且不得对同一公证事项中几个当事人的谈话内容进行互相泄露;三是属于保密公证事项,应将卷宗列入密卷交送档案管理。
综上所述,毫无疑问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用来帮助案件的认定,要注意的是笔录的真实性的审查,不能伪造。同时在提供证据时,也不能只注重笔录,还有其他证明材料也要一并提交,更好地帮助案件的审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现在很多合同的内容都包含了违约金条款,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违约金并不能随意要求过高,那么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1、违约......
·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关于这个疑问,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公司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变更吗根......
·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主要是指法人的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化。一般的变更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若涉及公司合并与分立,则还需公告。关于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以上问题。一、......
·
警察轻伤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警察轻伤办案程序是怎样的警察轻伤办案的程序是怎么样子的呢1、殴打致使受害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至于警方何时采取何种措施,还要根据警方办案程序来决定,毕竟还有法律规定了侦查时限。如果警方超出规定的侦查时限,可以向检察......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
离婚继承律师: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离婚在我们生活中变成了很普遍的现象,而有些人离婚是和平约定的,但是也有人因为离婚发生纠纷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离婚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适用于哪些情形?下面由吴丁亚律师为您介绍一下。 ......
·
被控涉嫌运输毒品14公斤 武汉律师辩护从轻处以死刑缓期执行
被控涉嫌运输毒品14公斤武汉律师辩护从轻处以死刑缓期执行 案情简介 被告人方某某、李某某系武汉市汉阳区居民,通过打牌认识,2012年2月,二人在汉阳区共谋从云南景洪市购买......
·
房屋质量鉴定找什么机构?
要是怀疑自己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话,为了能够得出有效的结论,然后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此时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那么房屋质量鉴定找什么机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房屋质量鉴定找什么机构房屋质量鉴定一定要......
·
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劳动合同
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可能会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此时,员工辞职要给违约金么?生活中有不少在试用期期限内就辞职的员工,员工试用期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员工辞职要给违......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实践中,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能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也有可能是因为劳动者个人不愿意签订。那要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前妻带人闯家商人抢孩子,早上5点都在睡觉
·
我想要孩子抚养权
·
我是屋主请包工头建房屋,有一个工人在20207月跌伤,现在
·
尊敬的吴律师: 不服从公司劳务派遣到本公司的外包单
·
偷渡被抓会怎样,被抓后会给说家人不
·
开除人民警察的条件,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
·
可以认定是我的个人财产吗?
·
请问法律规定对于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有什么要求吗
·
我帮亲戚贷款30万,没有打欠条没有录音,现在这个人进去了,媳
·
可以告对方抢劫吗?,有一个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