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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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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一、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工资么?
法院可以冻结、提取债务人工资,但因保留生活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
执行
人未按
执行
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
执行
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
执行
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二、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多个债权人
起诉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
执行
债务人固定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执行
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十一条: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
执行
和参与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
执行
人申请
执行
,各债权人对
执行
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
执行
法院采取
执行
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
执行
人申请
执行
,
执行
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
执行
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三、债务人工资分配原则是什么?
关于分配的原则,目前有三种立法原例:
1、优先分配原则。即首先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
执行
的人,享有优先于其他无法定优先权的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
2、平等分配原则。即先申请
执行
的债权人,除有法定优先权者外,无优先受偿的权利,各债权人应按债权额比例就
执行
所得的金钱公平分配。
3、折中主义原则。
四、法院强制
执行
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规定,我国强制
执行
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
执行
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
保全
或强制
执行
时,对被申请
执行
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
2、扣留、提取被申请
执行
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
执行
人未按
执行
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
执行
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
执行
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
执行
通知书,被
执行
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
执行
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
执行
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
执行
措施。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
执行
人的财产。
被申请
执行
人未按
执行
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
执行
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
执行
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
执行
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
执行
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
执行
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4、搜查被申请
执行
人隐匿的财产。
在
执行
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
执行
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
执行
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
执行
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综上所述,针对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冻结其工资收入,至于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有几种方案,包括按照优先顺序分配和按照比例分配等。除此之外,法院还可以采用冻结债务人存款等多种强制手段。所以我们建议,欠款就应该及时还清,这样才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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