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
首页
>>
法律知识
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而对于公房拆迁款来讲,实践中,究竟谁可以提出申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
因公有房屋动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分割而发生的纠纷,哪些人员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呢?如果一个或数个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而没有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末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二、承租人怎么分配公房拆迁款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对于涉及公有住房拆迁的案件,公有住房不属于个人财产,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只能通过变更承租人,在此类纠纷中往往涉及家庭协议的问题。所谓家庭协议是指在公房的原承租人的家庭内部就公房的分配、继承、拆迁补偿等问题达成的一揽子协议的方式由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近些年来各个地方都会出现拆迁现象,一般情况下拆迁都会有补偿最低标准的,拆迁部门就会根据拆迁最低标准进行拆迁补偿。那么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是什么?的我们在这里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
·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一、天津房屋抵押贷款利息为多少?房屋抵押贷款,目前各档次利率如下:1年期--6.00%,上浮10%--6.6%,上浮15%--6.9%,5年期--6.4%,上浮10%--7.04%,上浮15%--7.36,10年期--6.55%,上浮10%--7.21%,上浮15%--7.5325一般而言,银行会在央行指导标准利率上浮,所以具体利率还看你去哪家银行......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网友咨询律师:作为房子的买家,已经和中介、房子的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佣金协议3万,支付了两万定金给卖家。但是现在当事人和卖家约定,不再就这个房子进行买卖。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我们将为您解答。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
在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对租期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到期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续租下去,双方可以就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解除。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
·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
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一、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效力是怎样的1、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
·
天津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天津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虽然每一位朋友都不希望遇到交通违章的情况,但是有一些意外总会有人遇到,那么在天津,交通违章罚款要如何交呢?相信这是很多天津的朋友关心的问题。如果天津的朋友不慎遇到需要缴纳交通罚款的问题,一定要正确处理。下面我们一起看一......
·
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管辖范围划分规定
(1999年8月26日分院检察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为了贯彻“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明确分工,理顺关系,加强组织指挥,搞好协调配合,加大查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根据《人民......
·
劳动合同法怀孕假期有什么规定?
我国一直强调男女平等化,主要表现在社会地位的平等,尤其是在应聘时不能性别歧视。但是,职场中的女性,在生理方面相较于男性是比较特殊的,她们基本上都会遇到生育的问题。我国在立法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女性在在职期间怀孕的,也有了一点特别的......
·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以贪利、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
重庆市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地址、位置导航
重庆市万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48276649 地址:重庆市万盛区新田路65号邮编:400800 重庆市经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67463621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山大厦邮编:400060 重庆市高新区劳动争......
·
法院执行终结后的救济途径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一.执行终结后的救济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服终结裁定,可以依照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先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不服异议处理意见的,在收到异议裁定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是......
·
二手房居间合同反悔可以吗
日常生活中,房屋居住权是我们每个房屋拥有者所拥有的权利。在一些有关房屋居住的合同中居间合同的一些细节值得我们注意。比如若遇到二手房居间合同反悔的情形时,我们应怎样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这就需要我们注意到居间合同严格规定的格式以及内容,下面为......
·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应如何约定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可主张利息吗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
·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供货商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和老公已签好协议,签字按手印,准备离婚,但是他又要我告诉他
·
我是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石门头村村民,我母亲在20年11月2
·
我加盟了一家公司,公司违约不发货,要多收费,我有何办法应对?
·
双方无错过男方起诉离婚,男方要求离婚,婚后育有两子女,并要求女方每月支付四千抚养费?女方无工作收入,
·
你好,咨询l个问题,我去年做工的工资没给,答应在3月Ⅰ日,他
·
外籍人员向我借款,并写有借条,目前期限过了,借款人迟迟不还款
·
打架已经关了10天,000元没钱交能定什么罪
·
朋友借我五十万元不还
·
律师您好,本人发生一场交通事故,我方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过程中
·
财产问题,我结婚后经营起了一家服装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