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近两年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不规范执法的行为屡见不鲜,针对这种

首页>>法律知识

    近两年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不规范执法的行为屡见不鲜,针对这种现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厅出台了监察员执法行为规范,有了这些行为规范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行为规范都有哪些呢?下面由为您讲解。
一、《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行为规范》内容
一要忠于职守依法监察,不得滥用职权执法犯法。
二要一视同仁公开公正,不得厚此薄彼激化矛盾。
三要高效便民雷厉风行,不得拖拉推诿漫不经心。
四要主动示证文明礼貌,不得妄自尊大简单粗暴。
五要耐心听取告知权利,不得特立独行违反程序。
六要手续齐全事实清楚,不得丢三落四模棱两可。
七要证据确凿依法处理,不得捕风捉影徇私舞弊。
八要合法合理适当裁量,不得随心所欲渎职弄权。
九要教罚结合科学严明,不得擅自取舍畸重畸轻。
十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得吃请受贿泄露秘密。
二、《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行为规范》具体细则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行为规范
1、为了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预防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劳动保障监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执行。
3、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目标责任制度,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5、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国资、税务、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6、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出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时,应当到场了解情况,根据职责协助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接到工会关于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工会。
7、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接受和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方面代表依法引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以上就是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执法工作者能够认真遵守这些行为规范,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执法氛围,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做到权为人民所用,情为人民所系,利为人民所谋。而民众遇到违法执法的,要积极维权,保护自身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民事诉讼时效新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新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
      哪些房屋拆迁活动不合法首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依据材料审查不严。开发商或者别的单位要想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就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五项材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


·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要多久出具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都是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在进行认定之后,如果双方对于认定的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认定书需要多久出具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


·价格垄断是什么?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一、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通过垄断价格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获得高......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电话:0512-12368·电话:0512-12368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


·蒙冠斌律师代理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要求抗诉获准
      2013年7月上午被害人韦某为了阻止被告人韦某某偷运林木,韦某某及其儿子韦某发持刀将韦某捅伤、砍伤,经鉴定韦某的伤情为重伤。案发后,被害人韦某的亲属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被告人韦某某也到公安机关自首,但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询问和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日益迅猛,大部门偏远的地区或者临近公路附近的土地都已经被合理的利用起来,那这就要征收相应的土地,同时对被征收土地的人们也有一定的补偿,那么关于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如果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对公司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按照规定,由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清算的通知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带来的分析。一、公司债权债务清......


·因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好而导致分居的,分期时间持续为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因分居两年以上而导致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中将会有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各自获得的财产,那么因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昨天在xx跟他们贷款,他们发了个合同给我签约,后来他们说要买保担才可以下款
·我银行卡被无卡消费一万多,是被盗刷的,银行不管,我可以起诉银行赔偿吗
·妈妈天天被一个男人骂,害她工作都丢了
·朋友开我的车撞坏別人的大门,当时报了保险,经保险公司评估赔偿房主捌仟多元这种案情
·4个月前我在一个借款平台借了16万,每月按还款日已经还了4期,还了差不180,到10日全
·你好,我在银川干了活,现在老板不接电话,微信也不回,请问在红
·银行卡被司法机构冻结,去银行了解到是司法机构冻结的,冻结期限
·起诉离婚,原因小孩的爸不负责任,不赡养小孩
·医疗报销,住院期间费用全部是我给他垫付的我又向公司借的款公司说处理完这件事后才能
·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已办取保还会收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