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员工在企业工作,都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企业和员工
首页
>>
法律知识
员工在企业工作,都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几种情况,有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本人解除有什么区别?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本人解除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的情况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本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是企业和员工共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与因为员工违反规定等情况而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不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企业应支付员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自行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应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未通知企业自行离职,那么不仅不能得到补偿金,且企业还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的规定除了法定情形外,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1、服务期内,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服务期内,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严......
·
劳动关系存续期如何认定
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以后,双方就算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怎么确定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存续的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存续期又该如何认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
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一、企业拆迁职工有何受益?如果用人单位因此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该证明。那么,以厦门市为例,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根据第二十四条......
·
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用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很有可能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那要是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不支付工资应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要承担以下违法责......
·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一、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
·
夫妻双方都无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夫妻关系的破裂终将导致离婚的出现,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1.1生效)中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有过错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话无过错方就可对过错方索要补偿,那么夫妻双方都无过错离婚财产怎么......
·
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老百姓遇到比较多的一种合同形式,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对应的合同版本有所不同。西安市工商局为了规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活动,特出具了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供西安市民参考,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合同内容有哪些。西......
·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近几年在不断的完善,开始可以适用各种公司和企业出现的特殊情况,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做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工厂员工的利益。所以说法律上规定的标准已经成为了各个公司的标准,能够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解决问题。那么在......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
精神病犯罪是否应当在侦查阶段撤案
【基本案情】被害人因与嫌疑人有矛盾被嫌疑人打成轻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抓捕嫌疑人。后经法医鉴定嫌疑人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直接撤销案件并释放嫌疑人。问:公安机关直接撤销案件是否合法? ......
·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办理欠款货款追讨、债务清理、合同索赔等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把握债权债务案件的特殊性,为个人及企业进行欠款追讨、货款追讨等债务清理纠纷服务,避免各种经济损失。连云港合同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解决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劳动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专......
·
管辖权异议可以拖多少天?
管辖权异议可以拖多少天?一、管辖权异议可以拖多少天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然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3天;如果维持裁定,再将案卷移送回......
·
联系不到司法鉴定机构怎么办?
在生活中,在一些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很多案件的焦点集中所在,鉴定的意见也成为一些案件的关键证据。那么如果联系不到司法鉴定机构怎么办?司法鉴定机构的委托与受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联系不到司法鉴定机构怎么办?在我国的司......
·
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良好的管理合同,才能
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良好的管理合同,才能发挥合同的最大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也不例外,我国还出法了关于它的司法解释。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司法解释都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建设工程施工......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刘律师你好,我工伤一个月厂里没报,我没有厂里材料,我该怎么办
·
保险理赔遇*烦,我表姐夫最近因肝坏死去世了.表姐在六前为其购买了一份保险
·
因为工伤导致左眼失明,平均月工资3000,应该赔付多少钱
·
请问:民事起诉的案由,是由当事人确定还是由法院来确定
·
启东市法院审结一起假烟大案
·
哈喽,我好像被骗了,我刷了两笔单,不是直接网店付款,那女孩发给我二维码扫了支sa
·
手机分期贷款,没有还款会被起诉吗san
·
吴律师,你好!咨询一下,我被四个打了!现在人在医院怎么办?
·
五十平米的小饭店注销营业执照应缴多少费用
·
我的养老保险能讨回吗?,我在北京市大兴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