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
交通事故
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一份
交通事故
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是对当事人双方在
交通事故
中的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在
交通事故
发生后必须等伤好才能作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必须等伤好才能作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吗?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
认定书。不必等伤好后出具。
二、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到底有何作用?
1、便于
交通事故
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交通事故
的发生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没有谁愿意故意发生(但也不排除有故意套保等行为),发生以后,各自对于此次
交通事故
的理解、心态也肯定不一致的。对于
交通事故
的肇事者来说,虽然发生
交通事故
出自于车辆的车况、驾驶的熟练度、对突发行为的判断等各种原因,事发后,抱着自己有保险,个人认为对方有错的心理认为,因此,在
交通事故
的伤者尚在住院期间,不愿意通过协商等协调方式解决。法律也有规定,对于
交通事故
的受害者来说,各自的经济条件不等,受伤本就不幸,在医疗费等方面无力承担,因此,从保护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赋予了
交通事故
的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等规定。
但在实际的
交通事故
中,没有多少人愿意在
交通事故
处理前给付相应的费用,而是对于这种建议一推了之,说自己是有保险的,有事找保险公司等推诿的语言,致使
交通事故
的受害者 (特别是家庭经济状况本就一般的行人等)得不到及时的救治,造成终身的遗憾,这样的情况发生的几率是较常见的。而交通警务部门虽然给
交通事故
的肇事者发了通知,要求其先行给付部分医疗费等,由于这种要求给付的通知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
交通事故
的肇事者可以自愿给一定的救治费用,也可以不愿意给付部分救治费用。交通警务部门也没有办法,所以致使有的
交通事故
受害人经常找交通警务部门要求给个说法,其实交通警务部门也有自己的难处。
此外先行给付一定的救治费用也有个问题存在,即
交通事故
在为认定前,谁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多少比例的责任不是很明确,虽然
交通事故
强制保险就是以人为本规范出台的救治费用,但保险公司在未取得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前,大多数也不愿意先行给付一定的救治费用。而对于
交通事故
的受害人来说,发生
交通事故
后本就已经是一种遗憾,但其家属、亲戚等却在行为上和语言上的不理智,对肇事者进行人身攻击或谩骂等情况时时出现,有的甚至将肇事者进行殴打而至触犯法律,弄得两败俱伤。有的
交通事故
受害人还想当然的认为出了
交通事故
,那么所有的责任都应该由肇事者承担,因此提出高额的经济赔偿要求,致使有的
交通事故
肇事者难以接受,这也是造成交通事 故有些人不愿意、不同意协商,也不愿意先行给付救治费用的缘故。所以,作为
交通事故
的责任认定部门在作出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前,有必要对双方当事人阐述交 通事故涉及的法律,将要作出的依据,鼓励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及适当照顾弱者(在这里大多数都是
交通事故
受害人)的原则,积极进行协商解决,交通警务部门也 可以进行一定的指导,如协商达成协议,交通警务部门可以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认定并出具
交通事故
调解书,便于双方向保险公司等进行索赔,便于
交通事故
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2、及时、公正的作出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有利于切实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交通事故
发生后,作为
交通事故
的责任认定部门交通警务部门来说,对于一起
交通事故
的责任划分是一门很严谨的科学依据。现在有的人以为
交通事故
发生后,根据个人的理解,因此想当然的认为责任应该就是自己所估计的结果,片面性比较强。而交通警务部门对于一起
交通事故
的责任最终结果应该怎样,是要进行现场勘察、必要的现场了解、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对
交通事故
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检测、就
交通事故
画出必要的现场图及视频资料等等,经过是很复杂的。对于
交通事故
造成重大影响的,出勤民警还要请求权威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等,所以并非有的人所认为的那样简单、轻松。
但交通警务部门的确应该及时的就
交通事故
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进行必要的分析、探讨后依据法律作??相应的
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这样做的结果有利于
交通事故
的双方当事人就自己的
交通事故
作到心中有数,便于双方的协商。在这个过程中,交通警务处理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相应的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而不应该在某些个案有人打招呼后,想当然的从个人心理出发,片面的维护或过于维护一方利益,要知道,这个时候,作为
交通事故
的直接责任划分部门,代表的是法律,维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因此公平、公正的作出责任认定尤为重要。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在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中,明确的记载了,如双方当事人对本认定书不服的,按照法律规定,在确定的时间内,可以向上一级交通警务部门要求重新作出认定。
从以上我们为您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不是必须等伤好才能作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事故调查当天起的十天之内出具认定书,而如果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对伤情需要鉴定的,应在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五天内出具认定书,而不需要等到伤者伤好出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步行街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机动车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您一般都比较熟悉,但是在非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又该怎么划分责任。是车主的责任,还是行人的责任。相信有这类交通事故烦恼的朋友都有这样的问题,那就是,步行街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
武汉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人们买房的热潮只涨不降,对于买房有的人选择购买的是新房,也有的人选择购买的是二手房。二手房的市场现在也非常强大,那么武汉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
·
外观专利年费怎么交,是多少?
外观专利年费怎么交,是多少?外观设计只有申请获得了专利,那么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究竟实践中该如何申请外观专利设计?而申请下来专利后,每年的专利年费又该怎么交?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1、申请阶段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
·
摩托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摩托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一类,因此要是摩托车发生肇事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机动车肇事进行处理的。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有逃逸的行为,又该如何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摩托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
盗窃罪最低判多久,盗窃罪的详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刑法》在对其量刑处罚的时候,都会规定一个最高刑期和最低刑期,对于盗窃犯罪来讲同样如此,那么您知道盗窃罪最低判多久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盗窃罪最低判多久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
·
海上保险的代位求偿原则
如果保险标的所遭受的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被保险人当然有权利向肇事者就其侵权行为所致损失进行索赔。由于海事诉讼往往牵涉到许多方面,诉讼过程旷日持久,保险人为便利被保险人,就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同时取得被保险人在标的物上的相关权利,代被保险人......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
·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
·
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尽管计划生育已经实施多年,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超生现象。为此,超生家庭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在特殊情况下,异地也可以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现行政策,社会抚养费是可以减免的。那么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一......
·
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会一起开网店,以此作为共同的收入,而要是在网店很赚钱的时候,夫妻打算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应该要怎么分才好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样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对于非企业化运作的网......
·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员工实习期间就和员工签订专门的实习合同。实习合同和员工正常的劳动合同肯定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合同当中主要是针对的员工在实习期间的一些表现和工资的发放问题,但是目前我国法院接到的实习合同纠纷也不在......
·
有价证券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所谓有价证券,是指以票面......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
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律师办理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
·
泰州刑事律师代理刑事辩护(贩毒、诈骗、伤害杀人、经济犯罪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指恶劣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群死......
·
拒不参加审判程序的当事人,即便有新证据,也不能对生效判决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项关于“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中“新的证据”,是指相对于再审申请人在一审及二审诉讼中已经提交过的证据而言另行提交的不同的新证据,其隐含的前提是......
·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
·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
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近年来,保险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人们对于保险的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那么我们购买了一份保险,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保单合同生效日期相关的知识吧。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应......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如果我尽赡养义务他们还有权分我们的财产吗
·
我要负全责吗,我的一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给压了我要负全责吗
·
我是受害方,需要个人维权
·
前男友借了我5万元一直不还,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起诉他吗
·
爸妈离婚,由爸爸担负抚养我,离婚后爸爸在外面找对象,把一个中
·
该户主,我父亲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户主改成母亲的名字能改嘛?都需要什么
·
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用法律处理
·
经济法律相关知识,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