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在生活中,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种酒驾

首页>>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种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在处罚上也越来越严厉,那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是怎样划分责任,这个您都应要有了解,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罚。
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醉酒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处罚

一、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处以行政拘留。饮酒后营运机动车的,相应的责任就更重,对于一年内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则要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后驾车肇事的民事责任
酒驾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酒驾作了禁止性的规定,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在做出责任认定时,是否饮酒驾驶也是衡量事故责任的重要指标。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民事赔偿部分的主要处理依据是《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三、酒后驾车肇事的刑事责任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在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酒后驾车应从重处罚。另外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罚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醉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一般都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不认同可以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辆鉴定?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已成为惯例,在保险公司眼里,由他们定损也是天经地义。他定的标准你不......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


·交通事故索赔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近年来,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一般情况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难过的同时,最关心就是有关交通事故的索赔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交通事故索赔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索赔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资料如下: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怎么办
      汽车购销合同的交车时间没约定怎么办一、汽车购销合同1、汽车购销合同包括了以下条款: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汽车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选装件数量和型号及生产厂家、交货期限,这是汽车购销合同最基本的内容。2、交货期限应具体规定交货的日期,如果延期交货,汽车制造商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如果经销商没有按......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并不少见,但摩托车的定义模糊使得大多数人对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不清晰,遭遇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应对知识也相对薄弱,本文将为您详细解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处理流程一、摩托车事故纠纷属于机动车事故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明确的定性.(1)、机动......


·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您对社会抚养费可能不大了解,社会抚养费其实是指对不合法却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社会抚养费征收最初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人口,推进计划生育。那么,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什......


·无法查明的交通事故违章行为能否构成犯罪?
      吴某某驾驶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行人李某某从车行方向由左往右横过公路,避让不及,撞倒在地。吴某某害怕受到法律追究驾车逃离现场,回家停好摩托车后又马上跑回现场,与围观群众一起把李送往医院抢救(但未说是他驾车撞伤的),当晚李某某抢救无效死亡。后......


·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近年来,我们吸毒人数逐年增长,有些人吸毒后还驾车上路,并且是无证驾驶,这样的行为对道路安全危害极大,很容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那么驾驶人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夫妻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股份如何处理?
      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镇江市看守所开通预约平台,律师提前安排会见在押人员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羁押在看守所在押人员时,可以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事前预约,提前安排在押人员家属、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减少等候时间。(一)家属会见  1、准予会见的人员限于罪犯的近亲属及监护人。......


·金华市女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
      金华市巾帼党支部志愿者服务队受邀参加了文化节,在短短的2个小时,律师志愿者共接待并解答了十余起法律咨询,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家庭暴力如何救济,子女探望权如何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债务纠纷等,获得咨询者的好评。活动中还分发......


·长沙县鱼塘征收补偿标准
      长沙县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对于经营者的鱼塘来讲,可能由于政府要发展公共事业,或者修铁路等其它原因,要被征收。政府征收经营者的鱼塘,肯定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损失,所以给予相应的补上肯定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长沙县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
      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一、公司可能存在哪些债权人(一)银行,是公司资金的主要提供者。银行通过与公司签定债务合约,要求公司以信用担保或财产抵押的形式予以保证,将资金按照合约规定的用途提供给公司使用。(二)公司也可以通过向投资者直接发行债券来筹......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怎样进行的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怎样进行的在平时的工作中您很容易就会遇到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可以调节,可以仲裁,也可以起诉。其中调解相比之下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一种方法。如果调解是由工会来进行的,那么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怎样进行的呢?其效力又是如何的,为了解决上......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强险赔偿标准
·房屋在做融资租赁时要缴纳什么税种
·前夫病逝,我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 已经撤诉的案件是否可以重新起诉啊
·你好,我在工地上指挥吊车,挂沟,我人还没有走开,吊车突然起钩,吊物横扫打到我小
·打架,未成年的,但不知道是否有份一起打架,派出所又不说。
·请您有什么办法就说吧,我父母离婚8年了
·去我去一家财务代账公司实*,老板让注册公司,我做了委托人,我有责任吗san
·赔偿问题,保险公司业务培训路上发生意外如何给受害者赔偿
·保险业务员让精神病人单独买了保险,是否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