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抵押物品吗?费用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抵押物品吗?费用有哪些?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花明天的钱”的消费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购房贷款、买车贷款等等贷款应运而生。但是不是每个人或者每个企业都能从银行得到贷款,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担保人或者担保公司来为个人或者企业做担保,进而使得个人或者企业得到贷款。那么,找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抵押物品吗?费用又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抵押物品吗?
  一般的来说,比较正规的担保公司对个人不提供信用担保,所以大部分都需要抵押物品。担保公司会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后,按抵押物种类打折。如果抵押物和贷款金额等值,他们才会提供担保。同时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视各地区各贷款主体而不同一般1%-5%,如果担保公司认为风险高可能上调担保费或不提供担保)。正常情况下,他们不收取利息,但是如果发生代偿,个人没有在合同限定期限补足的话,会有罚息。特殊情况下,担保公司也会提供信用担保。如果是信用担保就不需要抵押物,但是有抵押物的话,能贷到的额度要比银行的要高很多。利息也是因不同的担保公司而定,个人的话会高一点,企业会低一点。正规的担保公司的资金都来自银行,利息以当期银行利息为准,担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担保费。
  二、所需费用种类
  1、评估费:贷款申请人提供抵押物品,需要经过评估公司的评估从而评定该抵押物的价值,这步骤就会产生评估费;2、担保费:担保费是担保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担保费的金额一般是由担保公司决定。担保公司承担风险越高,担保费就高;反之,担保公司承担风险越低,担保费就少。担保费也是担保公司担保所产生的最主要的费用;3、抵押登记费:贷款申请人到抵押登记部门将抵押物进行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会产生登记费;4、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体公司出具的担保书。是贷款申请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中的规定或违约,用来弥补贷款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交的保证金;5、其他手续费:担保公司不同,所要求缴纳的费用标准也存在差异,具体还应该以担保公司的规定为准。由此可见,“担保公司贷款需要抵押物品吗”,一般来说是正规的担保公司都需要抵押物品的。同时,在办理此手续期间,会产生评估费、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履约担保金等费用。我们建议您,如果遇见不需要抵押物的担保公司,一定要谨慎,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一个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必然要涉及到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收票据等债权债务,所以说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而非偶尔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一、债权......


·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力吗
      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力吗一、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力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纠纷,对于这样的纠纷当事人要是能够协商解决的话是最好的,但要是无法协商的话,最好就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协议......


·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无证驾驶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是一种对他人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无证驾驶也指驾驶资格被依法剥夺期间继续驾车和持采用欺骗手段冒......


·虚假广告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


·关于有偿使用宅基地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何为关联,即两者或两者以上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之间自然也存在着关联交易的关系,互惠互利、互补互足,公司法规范企业运作,是规范企业的标杆,所以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究竟有何规定的问题就值得我们探讨了。一、基本态度禁止不正当关联......


·刑事附带民事怎么赔偿 ?
      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


·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
      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如果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有权行使留置权来维护自身利益。有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债权人会放弃留置权。那么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和法律规定?就这个专业问题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一、留置权放弃原则1、......


·贪污罪中的委托与委派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及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均构成贪污犯罪......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中受伤后,若职员与用人单位就各项工伤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即不再需要做工伤鉴定。在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之前,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要求职员书写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但是不少职员不知道该协议书怎么写,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自愿放弃工伤鉴......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地址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原金坛市)镇广路(西......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路线图
      珠海市共有2个看守所:珠海市..看守所、珠海市第二看守所,位置在......


·分期付款买车流程是什么?
      现在小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很多上班族在工作不久后都会买辆汽车。而对于一些手头紧的人们来说,分期付款购车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一来,只需每月按时还款,就可以提前开上汽车了。那么分期付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
      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持续时间达到24小时的,会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定罪处罚,那么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这种行为又该如何认定呢?关于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请看我们下文解答。一、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建筑工程开始修建的时候,签订合同是最重要的、最关键的一部分。双方的合作主要就是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的,如果不注意签订合同时的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的话,是很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所以您一定要注意比较常见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双方自愿的话男方是否不要付责?
·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扣了,70岁的老人也被拘留了。
·在一个丁字路口红绿灯处,,一个出租车在绿灯亮时左转时,对面一个酒驾摩托车司机带一
·我在万泰城买了一套住房,违约睌交房十个月,期间我更换手机号了
·八级伤残工伤,肋骨断3处,锁骨1处,胸骨断裂,颈处,鉴定级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别人欠我1400元钱,说三分钟给我,结果一直拖到现在还没给,我可以起诉吗?我有他和我聊天的记录,可
·爷爷奶奶过世 可以有几天丧假?
·车祸后医院救治几天后死亡 驾驶员在南昌哪个看守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