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首页>>法律知识

    在原来,人们的私有财产很少,基本没有什么遗产,继承人之间也不会发生什么争执。但是现在人们的财产显著增加,动辄就是几百万的遗产,继承人及有关权利人也常常因为遗产对薄公堂。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下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1、去哪打官司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2、怎么赢官司
(1)打官司就是打法律,“斗”法律,所以也得有战略战术。法律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
就实体法来说,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继承法律适用方面的司法解释。由于继承案件种类很多,因此,打官司的过程就是“寻找”法律的过程,当事人必须依具体案件“找”相应的法律依据。
就程序法而言,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应当请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2)掌握庭审技巧。
庭审技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艺术。当事人应当针对相关案情,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论辩方法、技巧等手段,尽可能使案情向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发展。
二、打遗产继承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
由于我国法律实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因此,当事人在告诉时,一定要具体而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在起诉时,只考虑了一般情况,而忽略了双方当事人已经诉前就遗产继承问题达成了协议的客观情况,如果反悔而起诉,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就必须明确请求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协议,同时也提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遗产。
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
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打遗产继承官司的时候,证据是很重要的,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最后的判决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而在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遗嘱继承中遗产要怎么分配
      遗嘱继承是相对于法定继承来说的,法定继承遗产程序的开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继承人按遗嘱继承遗产也应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具体来说,继承人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呢?在遗产继承开始后,如果存在遗嘱,在遗嘱继承中遗产怎么分配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时候可按遗嘱继承遗产遗嘱继承......


·什么继承是什么?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的继承权该如何行使?这就涉及到了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您对这一直存在疑问,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


·私生子能继承财产吗 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
      一、私生子能继承财产吗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第一千零七......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的成立不仅仅是一纸证明,除了生活中,在法律上更重要的意义是,婚姻双方成为了利益权利的共同体,尤其在财产方面,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定义并不明确,比如,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若无特别说明,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自2......


·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说是基于亲属关系而存在的,这也是法定的权利,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情况,那么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呢?继承丧失的法律效力又是怎样的。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继承权为什么会丧失?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人民法院确认并判决,会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完全无视法律,将论坛搞的乌烟瘴气。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系统来规范网络诽谤行为,由此造成网络诽谤行为在司法认定中面临诸多困难。那么,网络......


·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
      房屋租赁是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遇到的情形,大多数租赁的房屋都是城市房屋。我国法律规定租赁城市房屋的需要相关房屋的所有人缴纳相关的房屋租赁税费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税款规定有哪些?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费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一、出租房屋应缴纳的......


·现在在社会随处可见大量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一般都是承包方在做
      现在在社会随处可见大量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一般都是承包方在做,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所以这方面的法律是否多的,司法解释也不少,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中华......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一、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盗窃罪和侵占罪的界分,更多地集中在盗窃罪与“代为保管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问题上,而对于盗窃罪与“脱离占有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则论述相对较少......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服务范围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一般经过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非常的重要,一个有经验的刑事律师在每个阶段都会发挥很好的作用。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吉增萍律......


·天津李玉更律师谈--如何替企业成功索赔
      天津李玉更律师谈--如何替企业成功索赔。2015年元旦刚过,位于外省某出口企业致电天津李律师,陈述天津一家钢材贸易公司供货质量不合格,致使自己被国外买家索赔事情。双方调解已经4个月,但毫无进展。因事态紧急,当事人要求立即和律师见面详谈。......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模板参考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模板参考甲方:(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此协议,作为劳动合同(......


·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
      随着有车一族人数的壮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在年年攀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也是不少,那么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交通事故死人怎么判刑?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离婚提起诉讼法院需要交压金吗?
·你好,喝多了致人肋骨三根骨折,属于什么伤害,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们好,我是徐州的一名普通工人,之前在徐州市里一直打工,2
·男女双方现结婚三,现有女儿一岁多,儿子四个月,如果离婚,孩子能不能都判给女方
·我弟弟盗窃关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置怎么走?从火车站能直接到吗?
·我们家里收到南岔县公安局王大明的拘留通知书,今天有警员联系我
·房主后悔不愿卖房,本人于2006年7月与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约
·我该怎么办,我有条狗把别人的娃娃从花台上撞了摔下来把娃娃的手给摔骨折了他的家人要
·我今年17了,大三了,出去实*,用人单位能要我吗
·南京市看守所委托律师会见,亲戚的孩子卖假货被拘留了,如何办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