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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办案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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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案办案流程有哪些一、命案办案流程
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对杀人现场进行勘察,提取痕迹物证。与此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审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1、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按照规定,侦查期限为2-7个月。
3、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拘留时间一般为10—37日。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逮捕。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对于经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逮捕的期限与案件的侦查期限密切相关,通常逮捕的期限截止到法院作出判决之日,即法院判决之日,逮捕才能结束,或变为服刑(有罪),或释放(无罪)。需要说明的是,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性措施,不具有惩罚性,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预防性措施(怕嫌疑人逃避诉讼)。
4、审查起诉
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以上就是有关命案办案流程及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由于命案也归属于刑事案件,所以一般刑事案件都是从立案开始,然后进行侦查,再拘留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审查起诉。所以了解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可以对破解案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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