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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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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再审
程序是怎样的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
再审
?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
再审
申请,申请
再审
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二、申请
再审
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
申请
再审
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三、申请
再审
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
再审
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
上诉
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
再审
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四、对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有无次数限制?
1、申请
再审
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
再审
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人再次申请
再审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人再次申请
再审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
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人仍不服提出
再审
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对民事案件不得提出
再审
申请的几种情形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
离婚
案件已经处理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
再审
的除外。
六、申请
再审
人以新的证据申请
再审
有什么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再审
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申请
再审
人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
再审
的,应当在申请
再审
时提出。经审查,如果申请
再审
人在申请
再审
提供的证据系其在原审中应当提供而且能够提供但不提供或者故意隐瞒证据直至申请
再审
时才提供的,不作为
再审
程序中的“新的证据”。
七、对民事案件提出
再审
请求有什么限制?
申请
再审
人对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错误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人提出
再审
请求不得超出原审诉讼请求。
申请
再审
人在民事
再审
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原审已反诉的除外)。
八、申请
再审
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再审
申请,是否停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申请
再审
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人民法院提出
再审
申请,不停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九、申请
再审
应提交哪些材料?
对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再审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
再审
的具体请求和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应按照原审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
再审
申请书副本;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
再审
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
再审
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
再审
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证据线索。
十、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正确的申请
再审
案件如何处理?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正确的申请
再审
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请
再审
人服判息诉。如坚持无理申请
再审
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十一、民事案件申请
再审
立案与
再审
立案是否相同?
申请
再审
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
,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请
再审
条件的民事案件进行申请
再审
立案。申请
再审
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经复查后,申请
再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再审
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
再审
程序,予以
再审
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
再审
程序的资料,我们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假如需要
再审
时,应向判决过的法院提交
再审
申请书,在书写申请书时应写清楚理由,对于民事案件提出
再审
也有很多限制,同时不得提出再次申请的案件有好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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