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首页>>法律知识

    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投标有效期对于招标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而作为投标人,要约通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在撤回了,这个期间投标人负全部的责任,直到投标有效期截止,那么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为您解答。
一、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1、某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既然“投标有效期”是从投标截止日期开始计算,而开标、定标所需时间基本相同,确定“投标有效期”的关键就是评标时间的计算了。

2、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评标难易程度等诸多因素的不同,评标时间也有所不同。重要的设备和材料评标的时间约15~30天;中小型工程评标时间约15~30天;大中型工程评标时间约20~60天。某业内专家总结说:“每个行业领域的投标有效期都不一样,而且和地域也有一定的关系。
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一般不宜超过90日。这一规定要求招标人在开标后9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4、一般情况下,一个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需要90日。如果招标人采用比较成熟电子商务方
式,在30日内完成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无什么困难。《工作规范》把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因为采用
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完成评标、定标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时间较多。再加上不可预见的各种事项的影响,将投标有效期规定为一般不宜超过90日是有必要的。
二、投标有效期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即招标人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时,规定对投标人做出承诺的期限。由于药品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如果招标人的承诺迟迟不能作出,将会极大地增加投标人的经营风险。在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阶段,招标人在开标后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相当普遍。为了维护投标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2、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工作规范》作出这一规定,是因为《工作规范》第五
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如果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组织召开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大会,把所有招标人和投标人集中起来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使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4、招标人虽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评标和定标,但只要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完成药品购销合同的签订,就无须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何法律
责任。延长投标有效期极有可能给投标人造成损失,需要招标人给予补偿。所以,招标人对是否延长投标有效期应当十分慎重。尽管不能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
日完成评标和定标,如果能够合理利用时间,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招标人不一定必须延长投标有效期。
5、2003年7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28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
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虽然该条文没有明确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的有效期
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但从文字描述上还是可以这样理解的。既然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当然对其各种证明文件也应在有效期内。而对投标有效期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虽然笔者认为有效期计算应为
“投标截止日起至合同签定日止”,不认可“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的描述,但笔者认为其后半句话讲得非常明白——“在此期限
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以上就是对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详细介绍以及投保有效期的注意事项,在投标期间您要注意的相关的细节问题,要掌握并了解公告中的投标人条件和投标有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要保证所有的证书能在有效期内,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不过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


·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一、工程款纠纷的类型工程款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


·战时造谣惑众罪
      一、概念及特征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论秩序。我军是人民的军队,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军区别于其他军队的优势所在。在战场上适时......


·晚婚晚育是多少岁
      虽然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的假期了,但公民应该享有的婚假、产假也是不能少的。而此时也有必要了解一下我国关于晚婚晚育是多少岁,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定晚婚年龄是多少?1、晚婚的前提是双方都为初婚,如......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0527-12368·电话:0527-12368在宿迁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希望宿迁市中院和宿城区.,特别是环......


·2023年最新上海市所有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及导航设置
      上海刑事律师整理了上海市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乘车导航路线,与大家分享,为异地办案的公安、检察、.工作人员提供便利,建议收藏。1.上海市看守所地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1760号(021-28956312)经典路线:沿着沪南路,经过左边的宜家和红星美凯龙......


·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企业?
      近年来,有部分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过度,是导致了企业利润下滑、经济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失去了用工的自主权。那么劳动合同法如何保护企业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1、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惩......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要看是跨区变更还是同区变更,同区变更提交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
      一、强奸罪没有证据了怎么办强奸罪没有证据的话,那么就不能成立强奸罪罪名,不管是告别人强奸还是被告强奸的,都必须要有证据。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证据来查明事实,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不能成立,当然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需要侦查部门根据......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简单的协议 但规定要交违约金
·在逃欠款人应该怎么起诉,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不知道,名字还不真实怎么san
·11月10日韦律师有空吗?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
·邻居一男的发生口角打了我母亲报警警察说忙没时间出警
·派遣工辞职流程,多久能办理离职手
·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我爸0179,去化工厂做工,被重吨的东西掉下来砸伤了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工程款拖欠我们一多了找劳动局他们帮我们起诉了劳动局也不怎么见效吗有别的办法
·你好!我想问一下工伤的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