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吗

首页>>法律知识

    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吗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在法理上称为破产原因或破产界限,是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can not pay),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可以请求法院据此宣告债务人破产。如何证明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实同时存在,即可得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结论:

① 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② 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③ 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④ 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成连续状态。 对上述①、②、③项事实,债权人须举证,对第④项事实,债权人只需主张,无须举证,债务人如有相反证据,可以举证。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提交以下文件:

1、有效的债权凭证,如经诉讼或仲裁的,应附有关法律文书;

2、债权发生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

3、债权种类、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情况;

4、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详细情况和证据;

5、债权人企业法人证明或债权人其他身份证明;

6、债务人资产情况;

7、人民法院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及程序

(一)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法人(即债务人)自行启动破产申请的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举证,主要有:

1、 持有的现金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2、 可立即变现的资产数额也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可变现资产应界定为非主要资产)。

据此,债务人提交的财务资料中,反映出货币存款余额及可立即变现资产数额之和均低于到期债务数额,即可满足。

条件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举证,主要有:

1、 通俗讲,就是当期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数小于负债数。债务人的所有资产总额小于所有到期债务和将到期债务总额。

2、 假如债务人财务资料未作实际的资产核销,如无望的到期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积压无法销售的存货、设备损坏淘汰、对外投资失败等未作损失处理,所以可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数额不能体现出客观资产状况,甚至资产总额还会大于负债总额。此时,则需要债务人进行实际的资产核销,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客观资产负债状况,或者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 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博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资产中损失数额的评估;二是无法变现资产数额的评估;三是经营能力的评估。

债务人完成上述举证准备后,即可进行破产申请阶段。

(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三)结合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以及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建议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 书面破产申请;

2、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 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和安置预案;

5、 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 债权清册(即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 债务清册(即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 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 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我们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吗”问题的回答。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对于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并且长时间拖欠债务,就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以补偿自己的损失。对于债务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破产来偿还债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法院破产清算收费包括哪些费用?
      法院破产清算收费包括哪些费用?一、破产费用的内容破产费用包括:(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哪些内容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


·破产法中的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产法中的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何谓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是指该行为减少了破产人的现有财产后增加了破产人的负债,使得债权人的受偿比例受到了减损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是全体破产债权人。对于行为的“有害性”,有的国家采用的是一般性......


·哪些破产重整撤回可以使用
      哪些破产重整撤回可以使用一、管理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在重整期间,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下,管理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的问题。在审判实务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规定......


·破产费用包括哪些方面
      破产费用包括哪些方面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被破产清算。而此时就会涉及到一个破产费用,其实也就是公司需要实际支付的一些费用。那到底破产费用包括哪些方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破产费用包括哪些方面破产费用是在申请破产以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费用包括......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到股权转让、资产负债处理及人员调整等,其中会涉及到公司商业机密。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鉴于此,需要双方签署一份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来确保双方各自履行保密义务。那么公司并购重组保......


·入职签一年的合同合适吗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入职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但是很多新入职的劳动者对应该签几年的劳动合同都不太了解。刚入职签一年的合同合理吗?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与入职签署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是伴随着死亡事故的,两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而交通事故的出现,常常也会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而因为死亡情况的出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在分配方面就有会有所不同。那么海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属于遗产吗?下面,就让来详......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一、自愿原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玉环县看守所
    玉环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山头村,是“一级看守所”,是玉环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玉环县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聘请律师去玉环县看守所会见家属亲人、了解案情、取保候审、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理、维护犯罪嫌......


·离婚继承律师: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离婚在我们现在是种很常见的现象,而向.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比如离婚起诉状。但在我国大部分离婚的人基本都是..次离婚加上平时对于法律不太关心并不太了解离婚起诉状,那起诉离婚诉状应该如何去写的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广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取保候审
      办理广州市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一、律师会见;二、简单刑事辩护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2、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遇......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什么呢?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什么呢?法庭上常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各种证据,然后法官根据种种证据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宣判,这些证据通常都是实物证据。实物证据通常证明什么呢?这就要从实物证据的概念以及其特点等多方面来进行分析,下面为您解答。一、实物证据凡表现......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分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


·保险诈骗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保险诈骗罪的定义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按法律该管谁要钱,现在我和别人合伙买的车买车合同是他签的但一直都是我经营因经营不
·结婚半年没有结婚证想解除同居关系
·我该怎么办?,昨天我回农村老家了
·你好,方便留意下你的电话么,想像你咨询一些事情
·关于劳动争议的案件,二审快开庭了
·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能以没人为理由不让人走吗?
· 关于就业协议违约是否要交违约金的问题。
·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孩子在学校自己摔掉一颗刚换过的牙齿
·我手机上贷了3000逾期四天会怎么san
·您好,我12号在网贷业务员的多次电话诱惑下走进了他们单位用我的商业保单去办了一笔六万的贷款,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