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一、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8%左右。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从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 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四)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用人单位初次缴费执行行业基准费率。二、三类行业基准费率实施一段时间后可依法实行浮动费率,一类行业不实行浮动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另行制定,职工个人不承担缴费

(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7%,个人不交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0.7%于每月10日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六)公积金缴费比例:一般为7%左右。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目前贵阳市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都为5%,(即职工个人承担5%,单位承担5%),但有条件的单位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以申请提高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但不能超过两个12%(即职工个人承担12%,单位承担12%)。

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列,最低按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232.47元)、最高按300%(12121.75元)进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1—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将于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7月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可根据本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1616.23元至12121.75元之间选择任一数额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新缴费基数统一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40.58元,35岁以下人员缴费比例仍为3.4%,每月137.38元;35岁以上人员缴费比例仍为4.4%,每月177.79元。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员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上述的比例就是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的金额,对于工资特别低和特别高的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和300%进行缴纳。贵阳社保网已经开通了在线申报参保功能,也可以进行最近社保信息查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在法律上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
      加班,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是一件痛苦的事,如果是强制的话又没有加班费,那就更痛苦了。那么劳务关系有加班费吗?支付加班费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劳务关系有无加班费不管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加班都会有加班费的。......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延期举证的法条中对举证期限的规定有哪些?一、举证期限的确立及限制根据《证据规定》第33条第2、3款的规定,确立举证期限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当事人主义而确立的举证期限;另一种是依法院职权而确定的举证期限。(一)举证期限的确定由于民......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发生车祸时不幸的,车祸致人死亡是万万不幸的。在万万不幸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死亡赔偿金。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能够领取车祸死亡赔偿金的人不肯定不是本人,只能是配偶及直系亲属,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我们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劳动者一般来说都属于社会的最底层,所以劳动者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且由于与劳动单位存在一定的等级差异,所以为了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制定了一些用于监察管理劳动企业的规定,那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第一条......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熊某某与徐某甲及第三人徐某乙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大竹县人民法院(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文书来源]原文链接基本信息审理.:大竹县人民法院案号:(2014)大竹民初字第2005号案件类......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您都知道,如今民事案件是比较多的一类案件,但民事案件是有一定时间的审理期限的,那么审判期限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带来审理期限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您。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有哪些1、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民事诉......


·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
      男女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法律行为,此时需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需要男女双方同时符合规定的结婚条件,最后才有可能成为合法夫妻。那到底法律规定男女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可以结婚......


·被索贿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如何定罪
      被索贿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如何定罪众所周知行贿受贿行为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不管是行贿还是受贿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许多人不了解被索贿是否构成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如何定罪?为了帮助您更好的理解单位行贿罪的相关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撞了辆车我方全责无保险。但是汽车修理
·我儿子吸x被徐州公安处理送徐州强制式戒x所两年,我们是上海的
·以后我是否还能享受失业?
·你好,我想问下,我加盟的一个餐饮加盟费交了两万多块钱,签了合同,现在没有实际经营,不想做了,公司说
·你好??我的车和别人的车追尾,对方的车是大众捷达,我的车负全责。对方的车去4S店修车,修理费要的太
·诈骗罪,可以判刑多久诈骗1900可以判刑多久
·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并且带那女人的小孩,自己的小孩没管
·你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接手一个菜鸟驿站,这个驿站是需要想总
·婚前装修费用?离婚时如何算?
·试用期被迫选择当天离职,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