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试用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种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适应的一个阶段,试用期虽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缴纳各种保险的相应的权利,那么试用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规定的,我们进行了相关整理。
一、试用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6、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二、试用期交五险一金的政策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包括试用期在内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需要提醒的是,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及时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为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试用期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的相关政策规定
1、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4、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综上所述,试用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有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的保险,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时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免因为保险未缴纳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最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龙山镇、勐糯镇,平均补偿标准:45669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镇安镇、平达乡、木城乡、龙江乡、腊勐乡、河头乡、碧寨乡、象达乡、龙新乡......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一、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吗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特别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柳州律师蒙冠斌为涉毒案件嫌疑人进行辩护
      蒙冠斌律师受制造毒品案件嫌疑人亲属的委托,为张某某与廖某某、熊某某涉嫌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2018年6月,接受委托后,经过会见当事人,并与办案机关联系,详细阅卷了解案件情况,根据案件事实,依据我国《......


·杭州市看守所的具体地址是什么?位置电话
      杭州市看守所各拘留所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杭州市.监所管理支队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运溪路(仁和段)36号3111070571-87285004杭州市看守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运溪路(仁和段)36号3111070571-87285200杭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浙江省杭州市......


·环境侵权诉讼案件的范围
      环境侵权诉讼案件的范围:(一)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二)水污染责任纠纷;(三)土壤污染责任纠纷;(四)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五)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六)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七)光污染责任纠纷;(八)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南京律师网。...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构成要件是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不同的犯罪法律都规定的有不一样的构成要件内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怎样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组织卖淫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


·管辖权异议超出时间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超出时间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超过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法院将不再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不过,如果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婆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我能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大众员工,因为购车计划跟别人发生不愉快,买车人说把车给我
·我在工司被砸伤,算不算工伤
·罗律师早上好,我老公去年12月份肝癌去世,因老板单方面强制性
·请问协议签了自愿放弃50%的房产是否属于赠与?
·您好,在4S店交000元的预付款,现在不想要车了,钱如何能要回来
·我要是没有任何个人财产,法律会怎样处罚我?
·本人到信用社货款3万,信用社叫卖一份保险800元,说是出意外不用还贷由保险负责,
·我被骗了八万多。因为是恋*关系,没有借条,报警警察说属于财产纠纷推给法院,法院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