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喝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醉酒后犯罪,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以往的认识是,醉酒的人犯罪,一律承担责任。实际上,这要分两种情况,即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不负刑事责任。
生理性醉酒,是指因为饮用酒精过量而导致的醉酒状态。刑法理论认为,生理性醉酒的情况下,行为人还具有辨认控制能力,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则属于精神病状态,多见于通常并不饮酒或对酒精无耐受性、或并存感染、过度疲劳、脑外伤、癫痫病者,在偶然一次饮酒发生。病理性醉酒人的行为紊乱、记忆缺失、出现意识障碍,并伴有幻觉、错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使其行为通常具有攻击性。通常认为,病理性醉酒属精神病,因此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二、醉酒后伤人是故意伤害吗
虽然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不少醉酒的人往往表现为神志不清、行为反常,但无论是1997年《刑法》第15条还是1997年《刑法》第18条都明确规定了“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从一般意义上讲,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这样规定,一方面是基于醉酒人对于醉酒后果应该有所预见,另一方面醉酒是一种人为的可戒除的行为,规定醉酒的刑事责任有利于从长远上减少酒后犯罪,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
如果醉酒人属于生理醉酒,醉酒状态下,曲某对自己的行为有充分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对醉酒行为后果也有充分的预见性,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故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相反,如果醉酒人醉酒时因与他人发生争执,便拔刀侵犯他人的身体,并发生了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不负刑事责任,要么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要么犯罪的时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行为人喝醉酒后犯罪的,不是一定不负刑事责任,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之后,才能判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拘传虽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但这种措施是力度最小的,通常是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
·
单位犯罪是什么意思
刑事犯罪主体中常见的是自然人犯罪,但也是存在单位犯罪的,此时就是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了。那么您知道单位犯罪是什么意思吗?与个人犯罪的区别又有哪些?本文将针对这两个内容,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单位犯罪是什么意思1、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
·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若犯罪行为人是精神病人的话,不是说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实际的情况,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
·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我国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这个罪名,一般而言,进行虚假诉讼,往往会根据触犯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
·
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在对罪犯判刑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听到说判处无期徒刑,那是不是想判无期就能判无期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有规定了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那么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
·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谤罪。但是夫妻之间也会发生诽谤的行为,但是夫妻之间诽谤可以离婚吗,这类情形见的不多,但是您的疑问就很多。不少夫妻的感情破裂,最终互相诽谤的不在少数,法律具体怎么处理,可以随我们一起......
·
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与他人的人身权,因此在处罚上面也是比较严格的。实践中对抢劫罪的认定是比较难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抢劫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
·
怎样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
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首先要清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就是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要是无法确定准确的法院,那么即使当事人准备的再充分,案件也是不会受理的。那到底实践中该怎样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有些离婚诉讼......
·
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
现在很多农民都进城工作生活,老家留下的房子可以卖给本村村民,也可以赠与给直系亲属。不管是那种方式,都需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支付一笔费用。赠与过户的费用相对比较低,那么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大概是多少?下面我们为广大农民兄弟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案情简介】任某在甲公司从事拔鸭毛的工作,每完成一只提成0.24元,每天结算应得提成数额,每月累计后公司于次月通过银行向任某发放。 任某在从事该工作期间,不参加公司考勤,按计件提成,但不到......
·
无锡律师说法:以他人名义贷款应该谁偿还?
马某某马某父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马某父向该行借款75000元,借款由马某某提走。此后,马某某以马某父的名义付利息,本金分文未付。这笔借款该由谁来还?一审.认为应由父亲马某父还,二审.最后判决由女儿马某某来还。一审.......
·
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
对于有车的人来说掌握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是很有必要的,谁也不敢保证开车一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需要积极配合解决,特别是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很重要的,那么要是在事故中全责应该怎么承担赔偿项目呢?1、医疗费挂号费+诊......
·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一、地役权的概念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
·
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并没有一个叫做敲诈罪的,这里的敲诈罪应该就是指敲诈勒索罪。这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犯罪。实践中,对此罪的准确界定,才能更好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到底怎样才能正确界定敲诈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敲诈罪既遂与未遂......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教师工伤六级伤残保健金标准
·
您好!我是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的一个小手套加工厂,昨天下午会计
·
还是电话讨要都说给,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才能快速拿到钱
·
我是福建省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人,我的儿子被抓到天津市滨海新区
·
网购黑彩被骗的资金能否追回来
·
我的车卖了,手续都给人家了。嗯,到车管所去过户说国三的车现在过不了户了该怎么办?
·
李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向你咨询一下! 问题是这样的,我在永
·
您好!我想离婚男的不愿意,要求我把户口给他迁回去再去离婚,还
·
这个人构成抢劫罪吗?,你好
·
您好我咨询工伤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