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款纠纷?

首页>>法律知识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款纠纷?

一、建筑工程款纠纷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纠纷在生活中是最常见的一种,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确定的,因此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因此您在要慎重。尽量选择正规的合法公司。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关于总包和分包问题就有些复杂了,这类纠纷之中利益牵扯很麻烦,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这类纠纷解决起来就比上面的麻烦很多了。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还有一种纠纷,就是竣工结算争议,这种争议一方面是在签约时没有明确的把工程款写进合同,致使出现这种情况。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因此您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任何一方面的细节,以免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最后一种纠纷就是建筑材料上的纠纷,由于施工方想获利多一点不惜用劣质材料。致使总包方不满意引起的纠纷,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这类纠纷与个人素质问题有关,希望您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二、如何有效规避建筑工程款纠纷?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

4、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

5、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6、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

7、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并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委托资深望重的造价工程师主持结算工作。

8、进一步规范业主、承包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不瞎指挥。

  《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双方因工程款发生的纠纷有很多原因,其中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应该是首当其中。对此,我们应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转包,按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总之,采取多种手段努力规避建筑工程款纠纷事件的发生。以此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吗?
      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吗?竞业限制期限是指公司对于某些负责保守公司机密的员工,对公司机密、劳动合同等方面的限制,就是在合同解除后不能从事与公司机密密切相关的工作。但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是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现在带您了解一下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何谓竞业限制1、竞业限制......


·童工的定义是什么,童工是指什么?
      您知道什么是童工吗?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就属于童工吗?在实际生活中童工的定义已成为人们极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在本文中主要针对此类问题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法律策略。一、童工的定义是什么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中对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做出了限制,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每周则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在一些单位中,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往往会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而这种要求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上班,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时效的法律特征  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实施我国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其实是叫做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这是由国务院在1898年制定实施的。那么该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对临时工利益的保护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


·工伤是现代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的情形,在工伤中,劳动者属于
      工伤是现代企业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的情形,在工伤中,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有很多在生产劳动中受到伤害,其工伤情形难以认定,最终还损失了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的情况。为了给部分相关劳动者提供工伤结案不保留劳动关系怎么办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为您介绍一......


·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否则的话是没有那么容易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不一样,那么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起诉离婚......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房价一直处于只增不跌的状况,但是中国人多观念是必须有房,所以对于很多资金并不充足的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或许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但是二手房交易也有一定步骤和程序。我们在本文中为各位介绍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经过哪些流程?一、二手房交易要......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转让手续是怎样的?(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具体流程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进行商标转让手续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申请转让注册商......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交通事故律师:异地车辆违章应该怎么处理
      很多车主自驾去异地,最不想看到的是异地违章。毕竟驾车去外地,由于当时的违章被交警部门拍到的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开始不知晓,回来后才知道爱车发生了异地违章了。可是这时该怎么办呢?今天吴丁亚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车辆异地违章的处理,希望对各位......


·镇江律师说法: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证据认定
      被告人王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捅电门锁,发动后将该车窃走,后经杨某某介绍,被告人王某某将该车销赃给岳某某,得款2800元。经估价,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300元。后公安机关将王某某抓获。其供述了盗窃该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但其后,被告人王某某推翻原有供述......


·一般企业对员工旷工处罚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对员工旷工处罚有何规定?1、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的......


·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
      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说不定哪天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而且我们也买了保险,那么这时我们可以获取多少赔偿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解答有关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的知识,希望可以解答疑问。交强险赔偿限额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伤 伤残 上班工作 受伤
·求助,我想问一下我有老婆孩子已经登记的但是现在我又找了别人而且现在已怀孕了她知道
·因银行不给放款,房产公司有权收回房子吗?
·在监狱服刑,爷爷奶奶已故,父亲去世,母亲离婚,只剩一个姑父吴宜
·女方起诉离婚
·业主出租问题!,我出租一套门市房
·协议书,男方首付款10万元
·房产如何分配,房产分配;父故
·你好 请问资阳征地拆迁无房户是什么样的政策?
·您好:本人在工地干活不小心把大姆关节给挤伤了,去医院检查拍片显示没有什么大碍,过了一周还是疼,去复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