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合同法公司裁人怎么补偿

首页>>法律知识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司可以进行裁员,但对被裁的员工来讲,也是可以获得公司一定的补偿。那到底劳动合同法公司裁人怎么补偿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裁员有哪几种补偿方式
  
  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不受影响
  
  《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阶段性降低 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通知》指出,统筹地区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不得擅自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
  
  《通知》要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
  
  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鼓励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
  
  《通知》指出,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
  
  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困难企业裁员补偿 可分期或以其他方式付
  
  《通知》要求,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
  
  对于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可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通知》还对需要支持的“困难企业”的条件和认定程序等作了原则规定。
  
  据有关部门预测,上述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三项措施落实到位,可在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为企业降压减负上千亿元,稳定上千万个企业职工就业岗位,对保持当前就业局势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公司裁员补偿金如何算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本人认为,提前30日通知,也就是说到员工应该离开单位这一天前的30日的工资是要发的。
  
  2、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想要了解劳动合同法公司裁人怎么补偿,其实可以从裁员补偿方式以及补偿金的计算入手了解。这两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当然,公司进行裁员的,必须要先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裁员。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工作违规受工伤认定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国家关于劳动法的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深入铺开,职工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对于发生工伤事故时再也不是不知所措了,而是知道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工伤事故是由于自己在工作中违规操作造成的,那么还能不能申请工伤赔偿,工作违规受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或者采用的施工技术有误,就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这在建筑市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据了纠纷案件中一大部分。为了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成为一个关键问题。我们的我们也专门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看一下。一、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讼时效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经济的发展是离不开道路的建设的,只有道路建设的比较成功,经济才能快速的法扎。公路的修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惠及很多群众。但是在公路建设中质量问题也是不能疏忽的,我们就应该知道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一、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


·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如何办理?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经过住院治疗,身体得到康复或伤情稳定后,如果因工伤造成职工身体残疾,对工作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造成影响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次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其中工伤认定是前提、工伤鉴定是关键、工伤赔偿是结果,那么,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怎......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其中的数额作出认定。当然,不同的犯罪法律规定的数额认定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怎么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对于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对子女尽抚养责任的,通常就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这就需要钱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进行一个确定。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人体死亡以后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司法鉴定对于很多案件来说非常重要,对于人体死亡涉及到案件问题,更是需要司法鉴定,那么对于人体死亡后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以及需要多久时间的相关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一、死亡司法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一般在7日内完成,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三十四条规......


·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工与童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而在具体进行界定的时候,就需要再对年龄进行认定。毕竟在我国,允许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但却禁止单位使用童工。因此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年龄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具体来说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未成年......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
      建筑工程的管理费是否就是挂靠费一、管理费指什么?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


·如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分割证明?
      如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分割证明?一、如何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分割证明1、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分割需要去房管局备案,做2个独立的门牌号,还有要看下原来的公司注册的时候写的是多大的面积,如果全部都被注册了的话就不行了,现在深圳,上海开始实行一址多照,北京暂时还没有实行,所以需......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领域。但是要想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就需要拥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积极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是进行房地产开发势在必行的事。那么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讨论下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


·栖霞债务追讨律师
      执行和解争议指在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履行过程中,协议的各方当......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九级工伤解除......

·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父母出资购房借款合同的规定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性质合同的判断,对于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出资,首先我们要判断父母的出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民法典第150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50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第150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哪些情况下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有个朋友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昨天下午被井冈山市羁
·婚姻财产问题,现在如果婚前用单身证明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以后离婚算共有的财产吗
·劳动局判定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拖欠的工资,等15天后被申
·需要假释,这个案子接吗?
·捡到宠物猫也犯罪,太不公平了
·我俩未离 妻子私自要带走不到一岁的孩子
·你好,请问买正在还贷中的房子怎么签合同
·报到证被学校遗失,你好,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