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事诉讼能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首页>>法律知识

    公民在遭遇交通事故后,最直接面临的就是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根据事故状况,公安部门会对涉事人员划分相应的事故责任。但如果公民对事故赔偿协商不一致,通过民事诉讼能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从而重新确定赔偿金额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首先由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精神,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认定案件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是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
所以,民事松松是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其中,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属于案件重要的证据材料之一。
二、民事诉讼和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区别
民事诉讼虽然可以定交通事故责任,但必须要明确的是法院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与公安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因为公安部门和法院进行责任划分时依据的法律和划分原则并不相同。一般公民会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协商赔偿,但如果赔偿无法协商就会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同时交通事故责任也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不妥的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准确的,在决定不予采信之前,可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妥善处理。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分配应当从损害行为、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主观方面的过错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而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情,全面分析全部证据,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根据我们的分析,相信您对于民事诉讼能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这一问题有了答案。在生活中我们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重新划分事故责任并进行民事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过判决,该赔偿不可协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
      随着有车一族人数的壮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在年年攀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也是不少,那么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交通事故死人怎么判刑?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
      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租赁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必须要满足相应的经营资质。那么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有哪些呢?申请办理经营汽车租赁业应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一、经营汽车租赁的资质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当中是将致死与致残分开的,而关于致残则根据实际的损害情况,区分为了一到十级伤残等级。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一样的赔偿。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


·不具有驾驶该车型资格的人,要是擅自驾车上路的话,就属于无证驾
      不具有驾驶该车型资格的人,要是擅自驾车上路的话,就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处罚的。那么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呢?一、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


·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现在我国正处于法律的完善阶段,往往很多事情只有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能够办完。交通事故也一样。如果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就很难的快速解决。那么在此的我们为您支招,要是在我国遇到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一、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后,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
      公司挂名法定代表后,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一、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当然不是!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


·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
      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要点?调解协议书范本有哪些要点一、如何写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法定......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
      合同因为不可抗力损失要求赔偿,可以吗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造成了损失,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不是人为原因,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还需要进行赔偿吗?这个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一、不可......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地址导航,会见、取保候审
      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原名为淮安市楚州区看守所,位于淮安市主市区外,在地理上和位于淮阴区的淮安市看守所相区别,要注意区分,以免混淆,耽误时间。淮安市淮安区看守所地址路线,看守所附近的公交站:运河街、木材总厂、城西路(楚州)、城西路(楚州区......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提审、会见时间大全
      江苏省看守所地址建邺区清河路9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66730721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4420960会见时间上午9:00-11:15,下午2:00-5:15南京市......


·无抵押无担保能贷款50万吗?
      无抵押无担保能贷款50万吗?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和担保人的小额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而且收入中等以上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主发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根据的是个人......


·故意杀人罪
      一、概念与构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
      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抵押要承担什么后果?您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去银行或者信贷公司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额度往往不高,如果想要更高的贷款额度就需要有抵押物,再会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贷款额度。那么,若是借担保公司钱用假合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原告,案件已经结束了,但是对方赔偿款一直没有赔偿,然后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我2014在上海因寻衅滋事罪被闵行法院判了八个月2015三月份释放的2016我可
·工资拖欠,律师好,律师好,原公司每年均未完全支付本人工资
·我想起诉只有身份证可以吗
·借钱不想还,有借条!可以代起诉吗?
·在出商场大门时,撞到了防火卷帘门上
·公司已经没有财产执行了怎么办
·欠条本于2O20年1月23号把我们几个人的工资付请的到现在还
·我妻子被收押在北海第一看守所13仓,罪名涉嫌传销,已经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