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出门在外工作最关心的保障是什么,莫过于“五险一金了,“五险一金”新规的颁布,会产生一些新得问题。那么五险一金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很多朋友还是存在疑惑的,为了更好的了解,下面我们为您盘点“五险一金”新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养老保险

单位缴20%,个人缴8%。

相关规定:

1、“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必要条件;

2、关键是退休年龄;

3、中间可间断。

新规:跨省就业人员可再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养老金。

2016年11月2,人社部引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四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金但与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衣较慢年限地领取;

3、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慢10年的地区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贵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二)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相关规定:

1、个人缴纳的2%的医疗保险部门可随时取出;

2、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医疗报销;

3、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等医疗费用,不走医保。

新规:跨省就医结算启动: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2016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方式不《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底扩大到缝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三)工伤保险

单位缴,个人不缴。

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职业病属于工伤;

2、因醉酒导致伤亡,不认定为工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超出48小时后,不享受工商保险。

新规:到2020年劳动者参加工商保险覆盖率80%。

2017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则(2016-2020年)》。

1、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管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2、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四)失业保险

单位缴1.5%,个人缴0.5%。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1、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

2、失业保险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最多拿24个月。

新规:省份上提前失业保险金标准。

目前,已经有河北、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青海凳个省份宣布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五)生育保险

单位缴,个人不缴。

相关规定:

1、男女都要缴,满1年即可享受生育待遇;

2、无业妈妈也能报销医疗费;

3、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和相应的生育津贴。

新规:将与医疗保险合并,“五险一金”或“四险一金”。

1、2016年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是习惯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

2、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等12个试点城市,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六)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12%的公积金。

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可自取或委托单位提取;

3、除了买房,租房也可以提取。

新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

住建部规定:

1、从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列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阶段性适应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降低缴存比列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综上可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企业缴纳的,具体缴纳比例对照上述。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看完上诉内容,相比您已经了解了不少,若是您存在某些疑惑,不妨来咨询下我们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
      很多有过期房购买经历的人都反应,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基本都遇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在约定的时间,开发商没有准时交房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一般情况下,合同中都约定了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开发商可......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除了检察院,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构成了犯罪,就会......


·什么是车身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什么是车身划痕险,有必要买吗?车身划伤,虽也属于车辆损伤,但是在保险中却有单独的一类保险,即车身划痕险。车身划伤险不同于车损险,也不是强制购买的保险。那么车身划痕险具体有什么内容,车主到底有没有必要购买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详细解释分析,为车主提供一点建议。一、何为车身划痕险?划痕险是车身油漆单独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要是不幸导致了他人死亡的话,此时就需要对死者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多少钱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一、股东为自然人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吗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吗一、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吗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称为加班加点。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具体有哪些所谓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权利。如今,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的现象普遍存在,那么您知道常见的侵害姓名权的形式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侵害姓名权......


·撤销权能否和债权一起主张
      撤销权能否和债权一起主张一、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一、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2018年初嫌疑人家属经一位同行朋友介绍,给我打电话咨询涉嫌能过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家属咨询如果能尽快了申请取保候审,在电话我对其作了简明厄要的解答。最重要的一点是律师在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无法做出是否条例取保候审条件,......


·法院执行终结后的救济途径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一.执行终结后的救济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服终结裁定,可以依照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先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不服异议处理意见的,在收到异议裁定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是......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一个并不陌生的词汇,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国际贸易就变得越来越频繁,所以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这个词您并不陌生,但是有很多人只是知道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而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怎么写,很多人都不知道,......


·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
      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一、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赔偿以下项目: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
      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现在,很多房地产公司会因为房屋不好卖而拖欠民工工资,那么如果遇到工程款未付的情况要如何处理呢?应该向什么部门寻求帮助呢?公司工程款未付的后果会怎么样呢?很多人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下面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介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现在去银行贷款才知道我有六千块钱的经济纠纷,我也不知道是什
·租房到期房东找理由扣钱未退回合同上的押金
·妹妹在国外帮我办鉴证,我没面试,没签协议,办的下来吗
·你好,今天早上我还在床上,接到短信,扣了我三笔钱
·全封闭电动三轮车佳木斯能上路吗
·网络诈骗案情咨询
·协议纠纷三险压金工资,我打工的单位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些关于离婚的,原因:老公家暴,且他妹妹
·妈妈再婚后爸爸的退休工资是谁的
·房产证上面积有错误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