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首页>>法律知识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 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注: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调换
  
  1、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2、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
  
  3、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4、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5、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 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临时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
  
  (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
  
  拆迁人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人,本村户籍人口每户可享受搬迁补助费;非本村户籍人口,但有祖屋在拆迁区域的被拆迁人每户可享受拆迁补助费;超过规定期限仍拒不搬迁的,拆迁人将申请依法强制拆迁,并不给予搬迁补助费和奖励。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1)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的拆迁和青苗补助费补偿
  
  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种类:土地种类、稻田、专业菜地、鱼塘、旱地、果园、茶园、水塘、渠、坝等
  
  青苗补助费=果树种类补偿×青苗生产期标准×果园面积
  
  果树种类: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药、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树
  
  林木种类:杉树、国外松、樟、梓、楠、稠、马尾松、泡桐、其他乔木、其他树木及竹类
  
  青苗生产期标准:果树类按栽种年限划分;林木类按树苗高度和胸径来划分。
  
  附:水池、粪池、井、排水沟、晒坪、挡土墙护坡、围墙、水渠、坟地等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种类划分与各类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定价。
  
  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补助包括钱的补偿或者可以以房换房,也可以领到搬迁补助费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另外如果是有正在种植土地的农民朋友们,还可以收到另外的补助。所以当遇到拆迁的时候,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文明拆迁,但是如果有损害到利益时,您也可以到寻求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址造假的法律风险目前开办公司的人员越来越多,资本情况参差不一。很多人为了节省开支会在注册地址这个问题进行造假,公司注册地址造假虽然目前看来节省开支,但实际上要背负很大的法律风险。今天我们我们就从公司注册地址造假来跟您谈一下可能的法律风险。一、公司注册地址造假面临风险1、......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
      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国在脱离以前的旧社会后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在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也会对原使用土地者给与一定的补偿,那么个人的征地补偿款是收入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屏边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玉屏镇......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内容有哪些一、土地承包合同中委托人是指谁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
      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如何?(一)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


·什么情况下遗嘱部分无效?
      众所周知,死者生前所立下的遗嘱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而这里的无效又具体分为了部分无效与全部无效。那么实践中能够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遗嘱部分无效(一)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部分......


·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就需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那么日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这医疗费是否能报销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撞人之后,车主由于害怕逃逸了,那又会怎么处理了?下面,我们为您讲解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详情请阅读下文。一、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


·企业改制后工伤责任的主体如何认定?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一、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


·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放火罪与失火罪不同,其中前者属于故意犯罪,而后者则属于过失犯罪。既然行为人的主观形态上不同,那么在后面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只有先了解清楚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才能实际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江宁拆迁律师
    江宁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专业从事房屋、征地拆迁法......


·田律师成功办理一起劳动教养案件,当事人获得释放!
      当事人因在外地盗窃被刑事拘留,之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期满后......


·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诉,如何支付?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之中的难点问题,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拥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规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对于那些拒不给付的现象,可以起诉。女方不给抚养费几年可以起诉?一、女方......


·父母离婚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
      一、孩子归谁抚养?      1、2周岁以下的孩子      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


·高利转贷罪及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要是以谋取暴利为目的,而利用信贷资金紧张之机,采用各种手段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他人,这种行为就是高利转贷。那么,什么是高利转贷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一)高利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知道长顺监狱的电话号码
·我朋友被黑社会寻仇!然后打电话叫人来反而把他们弄残!!请问这算正当防卫吗?
·经济纠纷的案子想咨询一下您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在小区办家教需要办证吗?要办的话如何办?
·我现在不知应该先做什么比较好
·我家儿子现在羁押在封丘看守所
·在网上交易虚拟物品被骗我怎么报案
·我想问下,债权申报表里面的债权发生时间和最后一次主张债权时间填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