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一、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按照《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诉。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如果当事人的权利侵害处于一个连续状态时,申请仲裁的时间应当从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不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
二、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申诉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3)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延伸阅读:
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程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程序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
四、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第一、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第二、写明仲裁请求事项。也就是想主张的事项。
总之,在与公司或者公司与个人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是,关于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中得一方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做出一些变更,这就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再作出仲裁决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单位辞退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作为单位,想要辞退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必须要在满足了规定情形的时候,才能辞退员工,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那究竟单位辞退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在招投标中,工程发包方总是要求承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承包方也总是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中,有违约金一说,为什么还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是行业传统,还是法律规定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必需的吗?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我们通过分析一下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关系到我们自身的权利,如何确保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如何维护自身权利?这就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其原则、要求和操作过程等,懂法然后守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为您解答。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法律规定只能针对两种情况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做出违约金赔偿。但却可以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单位的用人风险,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呢,而若员工想在试用期离职又该怎么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


·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如何认定强迫劳动罪
      单纯的从字面上理解强迫劳动罪,就是指老板或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行要求劳动者为自己提供劳动,这样的行为很多时候会给劳动者造成人身的损害,因此会作为犯罪处理。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强迫劳......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效力
      符合善意取得时,该处分有效.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夫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1、夫妻......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条件?一、怎样注册私募基金?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诈骗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基本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蒙冠斌律师代理“酒醒不见牛腊巴图”著作权纠纷一案
      莫先生于2008年6月创作完成《酒醒不见牛腊巴图》作品初稿,于2012年2月28日在广西首次发表该作品,经原告申请,该作品于2012年5月17日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12-F-00060826;原告对该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莫先生发现,被告某厂在其生......


·南京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一览表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大全江苏省看守所地址建邺区清河路9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66730721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4420960会见时间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一、公益登记1、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该如何确权登记?答: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因此,对......


·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犯罪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贪污罪是常见的经济犯罪,贪污说的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将国家财产据为已有,违反了法律取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行为,贪污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清廉性。贪污罪往往会有同伙,那么贪污罪同伙指正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


·企业建筑工程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建筑工程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企业建筑工程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企业工程管理费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分公司管理费和现场管理费。一般来说,管理费的内容有很多,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习惯、财务制度等要求及费用的性质,对本公司的管理费进......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程事故,我是雇佣者,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被雇佣者由于工作疏
·想起诉离婚,他喝酒酒疯不好动手打人
·您好,请问我9的今5O岁,临时工之前单位交了十保险,说今不给交了,我该咋办,能自已一次
·民间朋友借袋债权债务
·房贷逾期,打不上款,个贷中心让开发商回购
·我想资询下我离开原单位,单位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在我的单档里放了除名函件除名函件
·强*罪,情况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在中经堂买了几万元现金做理疗,现在我不想做了,这个钱可以退吗?
·淘宝开网店可以不交保证金吗,要是没交然后有**的客服说没按时交就会冻结支付宝是真的吗?
·网络走私假烟,流水130万,会怎么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