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

首页>>法律知识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我们在对小产权房的规定的时候,各个省市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有很多省市明确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那么,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呢?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一、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
深圳市官方一直对外表示,深圳不存在“小产权房”概念。因为“小产权房”通常是建在农村集体用地上,而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农村集体土地已全部转为国有,因此 “小产权房”应被称为“违法建筑”。
在深圳小产权房有三种类型:
① 村集体组织在村集体用地上建设的统建楼;
② 一户一栋上原村民超建和加建的楼层,也称农民房;
③ 外来开发商购买村里的原村集体用地,未经合法报建手续而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红本与绿本
目前深圳市核发的房产证有“红本”和“绿本”两种。
“红本”用于记载市场商品房产,业主享有该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绿本”用于记载非市场房产。凡“绿本”记载的房产,一律不得买卖,只表明对房产确权。1999年以前的违法建筑已完成确权,颁发了房产证。但1999年以后的违法建筑,还在排队领证。
二、小产权房的风险
①有绿本也没用
国家指定的不动产权登记机关方有权出具不动产权登记证,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颁发, 村委会出具的绿本房产证肯定是无效的。
②有见证律师也没用
深圳市司法局于2009年就发布了《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明令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也要求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时,如发现客户有违法动机或内容,承办律师应予以制止并拒绝见证。 小产权房是禁止交易上市的,因此律师或律师事务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的见证服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③如果是违法建筑无法转让
小产权房发生法律纠纷情况较为复杂,如为违法建筑,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如附条件在转为红本房后办理过户手续,则可能面临交易程序复杂,流程较长而增加交易风险。
④卖方可随时违约
未来如果有升值或拆迁补偿,卖方可以随时违约。对投资或自住的人来说,起不到增值效果;并且小产权房不能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客观上存在一房多卖风险。
⑤一栋楼只有一个产权证,只能跟村委签合同
尽管在名义上政府已将原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但由于征而未收,大量土地并未完成相应补偿返还手续,依然属于村集体及其股份公司所有。
很多统建楼就算有30层,也只有一个产权证,购买者只能同村委会签合同。
官方重申:购买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小产权房的售卖问题表示:“我们再次重申,深圳市的土地已全部实现国有, 深圳没有小产权房,群众购买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作为执法部门,我们将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违法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将全面控停,对涉嫌违法售卖的当事人严格依法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深圳的政策中规定了深圳是不存在小产权房的,小产权房是一种违法的建筑,我们在进行销售以及买卖的时候,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我们在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是违法建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山东德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山东德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山东德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一、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


·荆州郢城征地补偿
      荆州郢城征地补偿城市发展过程中,土地的征用是非常重要的内容,由于城市发展规划用地的需要,很多老城区和乡镇地区的土地都可能会被征用到。虽说土地国家所有制,但如果征收土地的话,是会对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进行补偿,给予一定的经济或者是土地补偿。那荆州郢城征地补偿内容是怎么样的呢?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做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蜀政发办[2005]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立户管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立户管需要土地使用证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条:公......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城厢镇(原敏阳乡以外区域)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07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02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06元/亩到16026元/亩之间。雁江镇、丁当镇、南圩镇、那桐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9200......


·公检法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公检法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一、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


·怎么知道老婆有外遇的调查取证方法有哪些
      当今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极大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加强了,对于婚姻也是在满足年龄等条件的情况下实行自愿原则,但是有的时候会遇到婚后两人的生活并不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容易发生出轨,有可能出轨是女方,那么另一方就会想了解怎么知道老婆有外......


·如何提出地域管辖异议?有什么条件?
      如何提出地域管辖异议?有什么条件?人民法院在审理受诉人提交的案件时,当事人认为该人民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服该法院管辖意见或主张。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管辖权异议。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地域管辖异议的解决方案。......


·上海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上海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上海有限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需要的资料和流程:一、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各一份);2、股权转让协议;3、董事会决议;4、新章程;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6、公章;7、变更登记申请书;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南京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一览表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大全江苏省看守所地址建邺区清河路9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66730721会见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联系电话(前台)025-84420960会见时间上......


·银行承兑汇票买卖风险案例 北京金融票据律师
      近段时间,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有些单位和个人反映:由于私下交易银行承兑汇票(俗称“购买银行承兑汇票”,即在支付一定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后,在无任何贸易行为的情况下,向持票人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而造成巨额损失的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相关市民高......


·皮外伤能申请司法鉴定吗?
      皮外伤能申请司法鉴定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与周围人发生口角或是摩擦,二人若只是言语上的攻击还好,一旦上升到人身攻击,就可能导致一方或者双方都受到伤害。一般来说,如果只造成了皮外伤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诉讼,但可以依情况提起民事诉讼。那么......


·怎样认定聚众斗殴罪未遂,聚众斗殴罪未遂如何认定
      在聚众斗殴刑事审判中,如果想要为被告人辩护使其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最重要的一个着手点就是证明被告人聚众斗殴行为未遂。怎样认定聚众斗殴罪未遂,我们应该到认识聚众斗殴罪存在未遂的可能,从聚众斗殴罪的成立要件出发,就能判断聚众斗殴是否未遂。将在下......


·补签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法律中规定,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要是单位与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补签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两倍工资”和“补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能认证为事实夫妻吗?,甲和已同居一年
·房产工程交期,我在家乡买了房子
·怎样才能转让股权?,我准备将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
·你好,我和朋友合伙投资,我30万,他170万。生意都是他在处
·大学生毕业后户口迁回原户所在地
·想请求帮助!我欠了好天贷,真的没办法还了,想死的心都有了,你说现在最好的办法怎么解决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微信在做进口化妆护肤品零售代理,最主要是方便自己用,其次有朋友要的话就挣个零钱
·装修公司装修一半,退场,怎样处理
·离婚和财产分割怎么弄?
·男方婚外生子的刑事诉讼,男方婚外有私生子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