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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什么证据可代位权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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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什么证据可代位权才能行使? 一、代位权诉讼中应准备的证据
1、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比如借条、合同。
2、债权已经到期的证明
3、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债权关系,且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
二、对于证据的说明
债权人对代位权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关系必须举证证明,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这两个债权是否有不合法的债权,比如赌博债权,如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债权人就不能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因此,审查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是否是合法的两个债权关系,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首要条件。
债权人拿出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证据,这里审查证据,我认为应注意这几个方面:
1、是不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只要是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就即可。就可以行使代位权。
2、看债务人是不是构成“怠于行使”的条件,如果债务人拿不出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书面证据,比如法院的法律文书和仲裁决定书,那么法官可以认定债务人就构成“怠于行使”。
3、是不是要求债权人拿出具体的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证据呢
我们认为,如果要求债权人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债权受到了具体的实质性的损害,这对债权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这也违背了我们立法宗旨。因此,只要债务人未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实现,便可视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了损害,不必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
三、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
代位权之诉是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拿到什么证据可代位权才能行使,我们在以上内容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答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债务人的债权是到期债权,债务人因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有可能会导致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才能申请代位权的行使,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也应搜集与此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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