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首页
>>
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应该怎样进行
一、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决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尤其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医疗事故的具体措施。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
4、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治疗时间。
5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6、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直接(主要)负责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结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根据有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二、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处理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任要在24小时内报告医教科,并在48小时内向医教科提出书面材料,医教科按规定向新城区和西安市卫生局上报。
2、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主任要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好医疗问题,并做好病员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
3、医教科接到报告后,应指定专人及时调查了解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详细情况,并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首页、病程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查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会诊意见、以及护理记录、输液卡、床头牌等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
4、科室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报医教科,医教科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发生的医疗问题进行讨论定性。责任人及科室必须参加医疗事故、医疗缺陷的处理过程。
5、医院依据定性结果及处罚办法条款,视情节较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形成书面材料存入责任人档案。
6、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的处罚执行时间从医疗问题定性之日起算。
三、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处罚
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事故、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年执业活动。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半年执业活动。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人暂停1个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因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而发生的医疗欠费及对患者的补偿由直接责任人、科室和医院三方承担。累计费用5000元,责任人承担30%;累计费用5001-10000元,责任人承担20%;累计费用10001-50000元,责任人承担20%--15%;累计费用50001-100000元,责任人承担15%--10%;累计费用100000元,责任人承担10%--5%;其余部分科室和医院各承担二分之一。
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可以避免的医疗事故,且均为主要负责人,应予辞退,个人档案转入人才市场。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医院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登记备案。内容包括:
(1)医疗纠纷信息的来源;
(2)当事人或科室的书面陈诉和认识;
(3)医院对事件的调查报告;当事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证据和检验、检查报告;
(4)医疗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报告;
(5)医院的处理意见;
(6)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协议书;
(7)医院对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医疗事故纠纷追责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医疗机构的积极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应当及时处理,认清责任,并追责其过错。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增加医务人员的责任感,还可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公民遗弃病人在医院犯法吗
当前社会虽说经济发展方向非常迅速,我们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应有的金钱回报,但还是有很多的穷人们存在,生活无法得到自足,自然就无法经受得起天灾人祸和病痛的境况,很多人出现病痛后都不知道要如何去治疗,因为自身没有像相关的治病经济能力,遗弃病人在医院的情况也就随之出现,希望医院能够对其进行救助。那遗弃病......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一、医疗事故怎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后,经行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
·
如何避免医疗过失?
如何避免医疗过失?怎么避免和预防一、结果预见的义务和结果避免的义务结果预见的义务是指行为人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所负有的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结果发生的义务;结果避免的义务是指行为人所负有的避免因自己的行为而发生危害结果的义务。注意义务以有预见可能或避免结果的可能为前提,有预见可能性存在而没......
·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一、医疗过失的情形1、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2、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
·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一、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民事纠纷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特殊体现,是有关当事人对医疗服务的某一特定事项发生意见分歧或矛盾的情况。为便于探讨和研究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为医疗纠纷作如下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规定内容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来说,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规定具体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法律条件和您具体说一说。一、对交通......
·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有的债权人也不敢向法院起诉,究其原因竟然是因为觉得自己手里没有借条,认为打官司也不会赢,所有才放弃了这么一个比较好的要债方法。那现实中,债权人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处理有什么规定?
对于出门在外的务工人员,租房子是日常生活中经常打交道的事情。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某种原因,甲方违约的情况比较多见。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处理有规定吗?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一、房屋租赁合同甲方违约责任处理有什么......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处理的约定。当然,要是需要分割处理的财产比较多的话,也是可以单独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那这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财产分......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
扬州涉外离婚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涉外离婚注意哪些事项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
·
威海辩护律师为盗窃案被告人争取了缓刑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杜某某,男,汉族,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2015年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并被逮捕,羁押于威海市看守所。 二、审查起诉辩护意见。......
·
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需要履行哪些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之后又该做什么?被取保候审人又有哪些义务?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义务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关于取保候审之后的义务的问题。一、取保候审......
·
民间借贷可以一同起诉所有欠款人吗
民间借贷可以一同起诉所有欠款人吗一、民间借贷可以一同起诉所有欠款人吗1、如果欠款人共同借款的,可以一并起诉;如果是分别借款的,则成立二个以上个独立的借贷关系,应该分别起诉。2、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指出,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
·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公司收购可以吗?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收购是公司企业经营扩大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此种形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那么收购人在进行时还要注意收购事项并且调查目标公司的状况,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认识一下吧。一、注册......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致受害人两个,其中一个大腿骨折,需要赔多少钱?
·
我在XX公司上班,朋友办了个商贸公司b他是法人,我投资是监事。投资b公司被XX公
·
违法贿选案以其违法操纵不公开倡票,谎报,瞒报造假案。
·
应该划給儿子的宅基地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是否侵犯了儿子的
·
我们是否需要支付对方所有的医疗费用
·
那男子属于什么行为?,马路上我和妻子发生口角
·
这是几级工伤,鼻子粉碎性骨折
·
孙老师您好!你接过南京广乾护理院的案件,你处理的很圆满。我的
·
合同问题,
·
程律师你好,我老公去年9月份去瑞升家具厂上班,在12月份出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