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第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第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第三,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第四,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认为,撤销权是请求权,即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合同,故撤销权的时效应为诉讼时效。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本条规定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和五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届满,当事人撤销权消灭。二、关于撤销权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方请求撤销合同的,应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关于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以上是对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问题的简单介绍。从以上可知,第三人撤销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之日起计算。第三人知道自己享有撤销权后,应该及时行使,否则时间过长超过一年,法院就会不予保护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在现今社会,企业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难免会有欠款的发生。企业如果不重视对欠款的管理,就容易产生呆账坏账等。那么,在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欠款发......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一)惩罚性赔偿在医患纠纷中的适用范围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模式与英美判例法系有很大不同,因此为惩罚性赔偿设定一些适用条件是十分必要的。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目的是威慑和惩罚犯罪,从而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如果该原则的实行......


·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认定及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
      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认定及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现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商家使用他人的商标达到自己销售的目的,结果让自己惹上商标侵权的官司。那么什么是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认定及侵权人因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您都知道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侵犯肖像权要赔偿多少
      侵犯肖像权要赔偿多少钱我们每个公民的样子都是独一无二的,由此也会产生相应的肖像权,这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实践中可能有的人利益他人的肖像进行牟利,这样就是对他人肖像构成了侵权的,要进行一定的赔偿。那么通常情况下,侵犯肖像权要赔偿多少......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免费咨询,扬州劳动工伤律师在线
      扬州劳动工伤律师扬州律师,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法律顾问。工伤赔偿计算编辑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


·上海市黄浦区律师收费标准(最新)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3000-12000元/件。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在进行工程的过程中,如果想要改变一下合同中约定的价格,需要一定的方法才可以,因为在工程开始时都会对价格作出明文规定,但遇上一些特殊情况,还是有方法更改的。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有哪些?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有哪些?一、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一)具体情形下的责任承担1、物权法实施之前,因适用担保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特点
      一、履约保证金的目的  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的合同月份签到12月底,现在厂里想放人,要怎样维护我的利益san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拆迁房房产证名字,请问,请问,我家的房子也是拆迁房,现在马上要涉
·聂律师你好我向你咨询一下我家有两个孩子失踪四年了当时向派出所
·我骑摩托超车时,撞到车了,自己没事,汽车里有个人受伤了,然后说私了,我感觉我也没
·我的移动电话欠很多费,移动公司要求我缴清欠费才可以重
·我爸被抓了,马上要出监狱想让他在永登县城关镇体育场等我
·红桥法院有咨询电话吗?我想先咨询一下房产过户问题。谢谢!
·在石料厂意外身亡,且该石料厂无牌照,应付怎样的法律责
·这种案件一般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