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方式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五险一金是每个上班族都必须要缴纳的,因此您都比较关注五险一金的缴纳问题。在交纳五险一金时往往都是企业代扣,到员工手里的工资就是扣过一部分的工资,所以您并不太清楚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及方式,下面的我们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一、五险一金的内容
1、“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2、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二、缴纳比例及方式
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6、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方式如上所述,五险一金的缴纳是一种长远的打算,虽然会使当下到手的工资减少,但实际上并未减少,它相当于是一种投资仍然在自己的账户上,所以还是归自己所有的。现在缴纳可以为将来减少很多的生活压力,也有利于社会稳定。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合同履行后发现有瑕疵怎么办?
      合同履行后发现有瑕疵怎么办?合同瑕疵履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同时也是要进行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在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合同履行后发现有瑕疵怎么办?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违约承担方式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事实变更合同未变更合法吗
      事实变更合同未变更合法吗一、事实变更合同未变更合法吗应该说是部分不合法,即关于工作内容部分不合法。其他的合同条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原先是双方平等协商签订的应当合法。二、合同变更的方式引起合同变更的法律事实不同则合同变更所适用的方式亦......


·财产保全查封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在连带责任当中有一种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可能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这是一种主体由多个债务人构成的连带责任。那究竟什么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呢?而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发生原因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不真正连带责......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过失致人死亡无罪辩护
      王XX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于2013年7月30日在岱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王XX在与人扭打过程中应当预见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死亡,而疏忽大意继续和他人发生扭打致使他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人认为,死者系多种原因引发的急性心功能衰竭......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2012年7月8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四川长宁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冰毒、数量为195克)被泰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泰州市看守所;事后吴某家属......


·股权投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一、股权投资运作流程1、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出以下要求:优质的管理,对不参与企业管理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尤其重要。至少有2至3年的经营记录、有巨大的......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1、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即通过代位行使所能获得的权利价值应与所保全的债权价值相当。在代位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在邯郸报的名,考过了科一,能不能转外地考啊
·2016年7月法院判决被告人退还我保证金,到现在为止找不到被
·请输入借款人犯诈骗罪,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标
·怀孕了可以离婚吗?
·手机贷逾期费大高怎么还。比如额400我逾期25天要2100这怎么san
·我去年在承德市一工地受伤,右脚趾头割掉俩,现在已接上,这种情
·企业内退五除一金怎么交?
·您好!我*买了一瓶葡萄烈酒。发现里面有一个虫子。该怎么
·家中不明失火,损失惨重,民政局有补贴吗
·你好微信被骗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