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薪酬福利激励政策有什么用?

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所追求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而对于企业员工来说,所做工作的薪资福利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大部分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也渐渐的提高了薪酬福利的水平。今天,我们就和您说一下薪酬福利激励的激励作用有哪些以及薪酬福利的相关概念。
一、薪酬福利的激励作用
1、 提高薪酬福利有助于人才引进。
提高薪酬福利可以看做是企业对员工自身价值的一种实现。企业提供的薪酬福利应该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吸引人才为企业所用。企业员工会将薪酬福利看成自己对企业社会价值的体现,当企业给的薪酬福利过低,员工容易产生消极情绪,认为在工作中没有得到足够的赏识,甚至发生离职行为。企业的薪酬福利作为一种在人才市场竞争的有力诱惑,能够吸引工作人才,让其全心全意为企业工作,奉献自己的自身价值,从而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
2、 薪酬福利设计人性化起到稳定员工的作用。
企业薪酬福利的制定工作能否人性化,直接关系到员工工作的稳定性。首先,我国普遍存在薪酬福利分配结构失衡,各类工作性质的薪酬福利组合比例失调,容易造成固定工资比例过低或过高,绩效工资比例过高或过低,不能很好地将薪酬福利激励作用发挥出来。另外,福利是企业定期和不定期地提供给员工的一种工资之外的报酬,为了体现企业对其员工的关怀,促进员工更加卖力地服务于企业,给员工的福利可以是足够带薪休假,生活用品、超市卡的发放甚至可以是解决住房和子女就业问题等企业福利。解决员工这些需求的做法,将更好地增加员工在企业里安心上班及照顾家人的归属感。
二、薪酬福利的概念
员工福利是一种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员工福利从构成上来说可分成二类:法定福利和公司福利。法定福利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保障员工利益而强制各类组织执行的报酬部分,如社会保险;而公司福利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之上的。员工福利内容包括:补充养老、医疗,住房、寿险、意外险、财产险、带薪休假、免费午餐、班车、员工文娱活动、休闲旅游等。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三、薪酬福利的设计目的
(1)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2)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创造高绩效;
(3)努力实现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人发展目标协调。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讲述的关于薪酬福利激励的相关作用。从以上内容我们不难看出,薪酬福利的激励作用无非就是有助于企业引进人才和更好的挽留人才,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的不断增长,大多数的人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首先关心薪酬福利,所以,企业应该以自身公司经营状况为前提,为企业内部的员工提高更好的薪酬福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是什么一、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是什么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


·新《刑法》对强奸罪的司法解释
      新《刑法》对强奸罪的司法解释强奸罪是刑法条文中常常被提起的罪名,其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来进行的一种行为,之所以常常被提起是因为其规定的内容仍有一些不完美的的地方,所以新刑法对其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司法解释,那么新《刑法》对强奸罪的......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实践中经常出现强拆的现象,弄得很多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特别是违法强拆,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违法拆除他人的房屋。但是合法强拆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生石灰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生石灰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生石灰购销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石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条标的物材料名称:规格:单位:......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温州市看守所会见手续、时间、律师预约规定
      温州市看守所实现律师会见预约一网办理温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预约系统在“温警在线”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即日起,全市10个看守所的律师会见业务均可以通过手机进行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律师在预约时段到温州市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可以得到优先......


·无锡律师对一起诈骗罪案件成功辩护
      被告人刘某某虚报住址、简历、身份证号码并使用假的学历证明应聘到某某公司任销售员,以便找机会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并使该公司无法找到他。刘某某在某某公司任销售员期间,刘某某为某某公司到徐州收取其经手销售给客户货款。刘某某收取货款之后,遂更换手机号......


·违约责任合同是否过错?
      违约责任合同是否过错?一、什么是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民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依......


·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
      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一、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时法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而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因此,新股东......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违规办烟草证,我是农村来的没有文化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想咨询:本人想起诉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儿子4岁多;该怎么
·特别紧急,*烦的几个问题
·中期计量单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依san
·你好律师!我公司有个员工。因个人原因不安公司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空坠下。造成骨折!现在医院治疗!想了
·申领遗属生活补贴,原单位破产清算后处于等待接收单位期间
·律师,你好,我于201821日去**美容中心,去做了泪沟和法令纹的填充,可她没照
·咨询怎么像男方索要双胎宝宝抚养费的事
·我想问强*盗窃罪判多少年,女孩十三周岁,盗窃金额不够一万
·二手房转让合同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