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首页>>法律知识

    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一、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1、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二、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的四种限制情形
  1、在担保物权设定人欠税的情况下,国家的税收权优于担保物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第四十六条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
  2、在特定情形下未清偿职工债权将优于担保物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
  偿的部分,以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3、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抵押权和租赁权关系】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4、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综上所述,关于担保物权和抵押权的区别,我们要注意,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除此之外,担保物权还包括质权和留置权。另外,上文中,还为您介绍了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的四种限制情形,我们在确定优先受偿权的时候,可以进行参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离婚时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离婚后又反悔的,可以起诉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涉及到离婚、抚养等身份的家事纠纷,尤其是子女的抚......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复制权
      计算机程序,既是作品又是冥用工具,对程序的复制是指把程序转载在有形物上的行为。程序的载体可以是纸张、软磁盘、硬磁盘、卡片、穿孔纸带、磁带、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光盘等,把程序从某种载体上转载到任何一种现有介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介质,都是对程序的复制行......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
      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我们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其实主要是以积极的伤害行为为表现的,但您可能不知道其实在家暴行为中还包括了冷暴力,即以消极的态度实施暴力行为。实践中,对家庭冷暴力也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家庭冷暴力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家庭冷暴力怎样......


·非法雇佣童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当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非法雇佣童工罪,但与之相似的应该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实践中,也有人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说成是非法雇佣童工罪。那么您知道此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客体......


·在竞业限制纠纷中,劳动者所在的新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工作时,新用人单位是否要与劳动者一起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问题,需要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原用人单位以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共同侵权为由,主张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损失赔偿承担......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一、基本定义: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拐卖妇女儿......


·遗嘱能够附义务吗,遗嘱是否能附义务
      现实中,大多数的人是将遗嘱当作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来对待。认为既然合同都可以附义务,那么公民所立的遗嘱能够附义务吗?而要是继承人拿出的是遗嘱复印件,那么这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嘱能够附义务吗(一)遗嘱可以附义务我国民法典中承认附......


·虚开增值税票如何鉴别?怎么鉴别
      虚开增值税票如何鉴别?怎么鉴别一、虚开增值税票如何鉴别1、虚拟购货,签订假合同或根本没有采购合同;2、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3、进、销、存账目记载混乱,对应关系不清;4、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或资金来源不明;5、从银行对账单上看......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市高淳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律师为南京市高淳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


·徐晨光律师受邀为全区统战系统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
      8月10日上午,枣庄市理事、山东京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晨光律......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虽然可以知道房屋的质量情况如何,但如果想要出售的话,可能就不怎么卖的起价了。对于普通人来讲,想要出售自己的房屋,首先需要作出一个估价,那二手房交易估价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进行呢?我们马......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竟发展为抑郁性精神病。杨某不闻不问,夏某无力医治,病情愈加严重,最终......


·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仲裁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少有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积极的为员工进行理赔。所以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申请做工伤鉴定,通过法院来对自己工伤的事情争取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对工伤的理赔,其实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欠别人2w,起诉到法院,我没有到期还怎么
·电瓶车单车事故算工伤吗?
·房产证挂(有夫妻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与
·离婚时财产分配,结婚不到两年有了一个孩子十个月大?如果现在离婚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网站备案与网站名称不一致
·车子是否发生碰撞能鉴定吗?
·邻居家的土地承包给他人,他人种树,紧挨地边种树,种的绿化树,
·你好我家4楼漏水把我家淹了 现在4楼的人联系不上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