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

首页>>法律知识

    不管是在哪里,进行不动产的登记都是很重要的,这是一种确权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当然,所在的地方不同,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也就不一样,下面我们以郑州市为例,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郑州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郑州市的公民们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注意遵守秩序,文明排队等候,办理登记时按照下面的流程走:

第一步,到引导台初审排号;

第二步,到权籍调查窗口落宗,编制不动产单元号;

第三步,到受理窗口受理;

第四步,到发件窗口缴费、领证。

二、前去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个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交易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明、申请业务的原因证明材料等。

具体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三、办不动产登记怎么收费?

根据最新实施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最新安排,具体如下所示:

(一)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6种情形: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林地的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这六种情形在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8种情形: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3、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4、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5、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6、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7、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三)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5种情形:

1、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2、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

对于不动产,我国一直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即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后,才能确认所有权。因此,要是涉及到不动产的买卖、赠与等等,当事人一定要记得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注册商标转让多少钱
      注册商标转让多少钱商标是一个公司对外宣传的标志,是让消费者对其产生独特印象的重要手段,一个好的商标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商标也可以进行转让,实现价值的转移。然而许多人不知道注册商标转让多少钱,有哪些手续,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是指发明专利申请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守的,受理专利的机关是国防专利机构;国务院专利行政机关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


·公司何时可以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可以辞退职工
      公司辞退员工,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指公司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此后双方之间就不负有之前的权利义务的。但为了加强对员工利益的保护,法律中对公司辞退员工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公司何时可以辞退员工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公司何时可以辞退......


·打架办案时限如何计算
      打架办案时限如何计算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很容易发生矛盾,有时就会出现打架事件。关于打架事件的情节严重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一般的治安案件和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比如故意伤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关于打架办案时限是怎样的呢?律师为您进......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案情简介:2014年底至2016年6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伙同老乡等几十人在武汉东西湖区组织传销组织,涉案人数及金额巨大。后其家属聘请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


·襄阳律师张国平:极端方式讨薪不可取
      去年被评为“感动襄阳十大人物”的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平,因常年帮助农民工讨薪而被称为“农民工兄弟的保护神”。      张国平建议,在遇到工资拖欠时,应该注意收集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如签订有劳动合同应携带合同,没有签......


·离婚财产分配条例
      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不判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要是夫妻无法就离婚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来判决离婚了。而此时并不是说,只要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就会判决夫妻离婚。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我国《民法典》(2021......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
      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要求吗?《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同事利用上海xx集团诈骗钱财!如今全国上下损失72亿我个人
·你好帮我这个合同纠纷答辩状
·通过中介金宣公寓租的房子,结果对方没按材料约定给房东房租,房
·他要我分担欠款怎么办?,如果在没有离婚期间
·这部分应该扣除吗?
·我们保险还用继续交吗 ? 还是可以取消呢?
·请问我帮别人贷款10了他没还上,我被拉黑名单怎么
·我家以前那姑爷不过日子和我借了三万五千块钱我找他要他说没有我
·启东一审结束,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张某和袁某合伙在外地做工程
·面部毁容 8级伤残能赔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