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首页
>>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了很多方面。其中,人们比较关心的一个方面,就是,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的问题。而我们知道,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率的积就是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通过国家的有关规定,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的有关知识。
一、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应纳税所得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应纳税所得额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对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一)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二)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三)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四)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有两个:
(一)、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二)、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以上,就是有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的解答。首先,我们简单介绍了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然后是有关应纳税所得额明显偏低与此同时却没有正当的理由的判断方法,以及核定方法。最后介绍了两个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以后,就可以计算个人所得税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代替考试罪的立案标准
1、代替考试罪的定性量刑在定性方面,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
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法律上的必要性
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法律上的必要性债权转让通知回执是指法律上已经认定债权转让成功通知债务人的情况,同时也为了减少涉及到的三方的法律纠纷与推诿扯皮,我国《合同法》中也对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了解一下债权转让通知回执在法律上的必要性,......
·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税费征收标准
外来人口一开始当然不可能和本地居民一样拥有自己的住房。因此就直接导致房屋租赁市场的兴起。租赁作为一种经营性行为,当然需要征税,特别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那么,深圳房屋租赁合同税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深圳市房屋租赁税征收标......
·
产品召回保险制度是什么?
产品召回保险制度是什么?一、产品召回损失属于可保风险产品召回损失是指由于产品存在缺陷而导致或可能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实施产品召回所发生的通告费用、运输及存放费用、检测处理费用、劳务费用、产品损失、关联费用,以及企业为恢复信誉、市......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
浙江省台州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及交通路线
浙江省台州市各看守所地址位置导航及交通路线: 1.台州市看守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三甲村 驾车路线: 导航设置:台州市椒江区贝贝托儿所、鹰鹏机械销......
·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田军,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
交通事故赔偿,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随着车辆的拥有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拥堵的日趋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出现,出现交通事故如何快速处理?伤者如何向过错方和保险公司索赔?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赔偿和减少自己的损失,是交通事故事......
·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所需资金
公司注册的种类及所需资金在当下社会以中小型公司为潮流的时代中,小型公司的注册不断增加,不一样种类的公司所负责任的不一样需求的资金写入也不一样,那么下文就简略的解释一下公司注册的种类,请继续向下阅览;一、公司注册的种类有哪些?1、依据股东......
·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
·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工期是如何确定的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二、相关管理规定?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劳动合同工资赔偿,我原是一家外企的职员
·
咨询,您好有一事咨询本人在桥头临时雇了一个工人没到半个小时他自己从房上掉了下来腰
·
公司的司机偷卖油是否犯罪
·
因诈骗判完出来还要交一万五罚款合理吗
·
牛被人牵走了,我爸找到牛时与本村村民发生肢体冲突。我爸受皮外
·
18年通过朋友结婚认识的结交成了闺蜜然后之后一起去上海工
·
我和我现在的老公是9511月份在农村办的酒席,一直没有领过结婚证,现在有二个孩子
·
牙齿轻伤鉴定,打架互欧至对方上牙脱位
·
婚外生子女儿的抚养权
·
这样的事实婚姻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