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无因管理的效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是,无因管理的效力决不限于此。从各国法律规定看,无因管理在当事人双方均发生权利义务。罗马法上,无因管理为一种准契约,一方面产生本人对于管理人的诉权,一方面产生管理人的诉权。法国民法典沿袭罗马法的做法,将无因管理归入准契约。德国民法典抛弃了准契约的观念,对无因管理做了专门规定,无因管理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从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看,无因管理也是债的一种独立根据,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产生债。无因管理的效力,就是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即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一)管理人的义务
关于管理人的义务,各国法律规定基本一致,尽管用语有所不同。我国民法通则中虽未 明确规定管理人的义务,但根据对管理人‘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管理的要求,管理 的义务主要是认真负责地进行适当的管理,这就要求管理人在着手管理时,应依本人的意思为之;在管理开始后,应依有利于本人的方法进行。
所谓依本人的意思管理,是指管理人的管理不违背本人对该事务进行管理的意思。本人 的意思既包括其明确表示过的意思,也包括从管理的事务利益可推知的意思。在一般情况 下,本人的意思与其利益是一致的,依其意思管理能为其谋利益,违背其意思就会损害其利 益。但是,如果本人的意思不利于其真正利益,管理人按照本人的真正利益管理,虽为违背 本人的意思,也是适当的。特别是管理人的管理能及时防止对本人的损害的,应认为是适当 管理,例如抢救自杀者,将不愿住院治疗的危重病人送往医院治疗,虽违背本人意愿,但符 合其真正利益,不失为适当管理。
所谓依有利于本人的方法,是指管理人的管理方式、管理结果对本人是有利的,使本人 受益,管理方法是否有利于本人,应依管理当时的具体情况确定,而不能以管理人的主观意 识为标准。但是,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如是本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或者公益义务,或者是为避 免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的,虽违反本人的意思且管理结果对本人也似乎不利,仍为适当管 理,例如,代本人给付扶养费,代缴纳税款等。
管理人开始管理后,应将开始管理的事实通知本人,管理人的这一通知义务,应仅以能,够通知和有必要通知为限。如管理人无法通知或者本人巳知管理事实,则管理人不负通知的 义务。管理人将管理的情况通知本人以后,有无继续管理的义务?根据我国设立无因管理制 度的立法目的,我们认为,只要停止管理会使本人不利而继续管理又可避免本人利益受损失 的,就应当继续管理。
(二)管理人的权利
管理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是得请求受益人偿付由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的这一权利称之为求偿请求权。
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管理人为管理事务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管理活动中管理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受到的直接损失,所支出的费用是否为必要,应以管理活动当时的客观情况决定。如当时支出该费用是必要的,即使其后为不必要,亦仍应为必要费用。反之,如当时支出的费用是不必要的,即使其后为必要的,也不能视为必要用管理人所支出的费用为不必要的,当然无权请求偿付。有疑问的是,本人向管理人偿付的必要费用是否以受益为限呢?换言之,对于超出本人受益部分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有无求偿权呢9通说认为,如果管理行为对本人是不利的,本人偿付的费用只限于其受益部分,超超出不分应由管理人自负,笔者认为,这实际上发生两个问题:一方面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付支出的必要费用;另一方面管理人有责任赔偿因其过错给本人造成的损失。我国民法通则虽只规定了前者,但后者也应包括,因为如前所述,这是由管理人的义务决定的。因此,必要费用超出受益的部分可以看作是管理人违反义务给本人所造成的损失,应依管理人有无过错而定其应否负担。
无因管理的效力一直是我国法律中重点关注的方向。通过法律中对管理人权利的平衡,能够很好的发挥出无因管理的效力。这是关键的所在。并且有关无因管理的法律越来越多,相关的条例也变得越来越完善,许多人通过法律的武器就能够帮助自己维护权益。保障了自身的财产安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
最新河南省征地拆迁房屋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河南省征地拆迁房屋的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征地拆迁房屋标准:?1、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2、......·
买二手房要交的中介费有多少
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买卖中主要起媒介作用,有的人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来找房源,买二手房,有的则是自己寻找房源。通过中介买二手房一般都要交中介费,具体购买二手房要交的中介费有多少?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买二手房要交的中介费有多少中介服务费是......·
国际申请的分案申请要求
国际申请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提出的国际申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包含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可以在收到国务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分案申请。在国际阶段,国际检索单位或者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认为国际......
⊙相关内容
·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绩溪县看守所
安徽省绩溪县看守所位于绩溪县华阳镇柏枝新村140号,是公安部授予的“二级看守所”。是绩溪县看守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绩溪县看守所限制自由,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绩溪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

·
扬州婚姻家庭律师,扬州离婚律师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本文解读婚前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有关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引起人们重视。本文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婚前财产的分割方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原文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律师无罪辩护又获得成功!
近日,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张建主任历时一年进行的一起无罪辩护终获成功,为当事人洗刷了冤情。 当事人王某2011年为某公司在社会上进行集资,后某公司集资数额巨大物理偿还,公司老板及下属员工均被采取刑事措施。王某也被以......
·
海外并购发起人需要了解哪些内容
海外并购发起人需要了解哪些内容一、对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等方面充分了解1、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要根据自身并购动机选择目标公司,在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前应对目标公司的业务、资产、股权结构、治理结构、雇员情况、信誉状况、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有相对充分......·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是现在社会经常发生的法律纠纷,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只是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对于房产来说是同居双方最大的财产纠纷,我们因此整理了因同居关系造成的房产纠纷的相关形式和分割原则。......·
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其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其余的还包括主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盗窃罪的客体主要是指侵犯了什么权利。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盗窃罪的客体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