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首页>>法律知识

    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一、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物业和业主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业主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同样也是属于市场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就是消费者,所以,物业和业主同样适用。  二、物业和业主发生冲突怎么解决  物......


·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


·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
      录音能作为直接证据吗?一、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它包括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五种: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如刑......


·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之间的联系有哪些
      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之间的联系有哪些?一、医患沟通与医疗纠纷的解决的流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四个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


·偷税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起诉离婚时需要带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可以带齐相关材料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呢?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发生工伤也不见得能够拿到工伤赔偿,因为没申请工伤认定。实践中,我们经常看看到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谁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


·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
      注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手段中,除了配股增发之外,还有一种比较常用的手段,就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融资方式比较灵活,当公司偿还利息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将其转换成股票,发给投资者。作为会计,要懂得这中间的财务处理。那么注会可转......


·工程欠款的结算
      工程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以及承担担保的第三方签订合同,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 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相关内容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专业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致力于二手房买卖......


·J某故意杀人罪案一审辩护被法院采纳,结果判三缓五
      J某故意杀人罪案一审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新疆君和信......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并且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合同上都会写明工作的年限是多久,但是年限一到且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一......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在实践中,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式各样的合同已经逐渐为人们所知道,最常见的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但是,合同本身有着一种性质——相对性,即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对合......


·南京法院民事诉讼费用收取规定有哪些
      南京法院民事诉讼费用收取规定有哪些?如今我国的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在发生民事纠纷问题后都会选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都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诉讼过程中要进行收取一定费用,收取标准要按照严格的规定来收取,那南京法院民事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邓州市看守所需要到那个银行交零花钱
·我应该怎么让车主进行赔偿。
·我是湖南平江人,从事室内装修天花吊顶的工人,经老乡介绍来贵州六盘水做镇府民生工程
·我左转弯时对方摩托高速撞向我的前轮,摩托都飞出六七米远,腿骨粉碎,请问该怎么判责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把提供的证据一并提交吗
·这样算工伤吗?急!!!!!!!
·头部颅骨线性骨折几级伤残?
·抚养费,我有三个小孩,我有三个小孩,没结婚,她不和我过了,小孩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