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流程是怎样的?一、实用新型专利
1、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
2、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流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一般时间为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
1、申请阶段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
3、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
4、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5、授权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6、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以上就是,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流程,基本的流程步骤就是,发明人或者企事业单位先要申请,申请过后审查员会进行调查,调查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文件,最后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授权专利发明。我们在此温馨提示,在申请实用新型发明之前,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查询自己的发明是否新型发明的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有哪些一、商标独占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一种。又称商标专有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后,不仅不得就同一注册商标于同一地域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的一种使用许可方式。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必须在使用许可合同中......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实用新型也是我国专利分类当中的一种,法律对其的保护最长为10年,而不管是在申请该专利还是之后,专利权人都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您知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1.申请费: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2.专利登记费......


·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法律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一般为10年,然而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商标权人是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商标续展,然后延长对注册商标的保护。那么这个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会受到刑事制裁。那么您知道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一、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


·融资租赁需要批准吗?
      融资租赁需要批准吗?一、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二、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1、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未成年犯此罪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刑事责任,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点说,也就会被判刑。就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来讲,如果公民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故意伤害罪......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的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根据员工的户籍地址和现住址直接去员工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为人事人员,一人可以是工会或其他部门员工,送达员工并要求签收。万一员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请员工同住的成人......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相关内容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律师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中能为你做什么? 北京刑事辩护吴丁亚律师
      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时我国目前相关法律的缺陷,以及普法工作的滞后,更重要的是有些公职部门中的腐败分子对律师的抵触和错误的诱导,造成很多人对律师的工作和作用产生了怀疑。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听到我的当事人的......


·扬州婚姻律师谈婚姻存续期间孩子抚养费问题
          扬州婚姻律师谈婚姻存续期间孩子抚养费问题        近年来,在办理过的婚姻家庭案件中,不离婚但分居的状况,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了孩子婚内抚养费与另一方发生纠纷的事情非常多。那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者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用人单位却不与他签订该合同。那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


·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
      不少婚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过错,从而导致了夫妻离婚,结束婚姻关系。那么此时,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呢?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的人,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离婚时属于过错方的可以少分共同财产。至于净......


·怎么对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事故现场作出勘验、检查,而要是现场被破坏了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最终处理的结果有所偏差,因此就需要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那现实中,究竟应该怎么对交通事故现场保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材料完整,调取婚姻调档信息
·请问我帮别人贷款10了他没还上,我被拉黑名单怎么
·责任认定没出,对方要做垫付费用,我没有付可以吗
·孩子下户口的问题,你好,你好,我已经结婚,孩子爸爸的户口在外地,
·周律师您好,您代理的阳光半岛交房案件,被驳回,我看破产重整早
·克东县人民法阮号是多少
·工厂里上班时脚被打伤,老板拒付医药费及停工期间的工资,并遭辞工。
·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该够成何种伤害?
·别人拖欠吊篮租金不给,有租赁合同,每次打电话不是说没钱就是说过一段时间,这都已经一了,还是这样说
·公司开除了还要扣我工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