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一、代位权
1、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三、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以上就是代位权的概念以及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等等的详细介绍,我们在此总结,代位权可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应该是其债务应该是合法的,而且已经到了或者过了还债日期,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等等,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代位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建筑工程是一项耗资巨大的过程,建筑工程合同也就可谓是涉及资金巨大,那么因建筑工程合同引发的纠纷的诉讼时效也就需要您特别关注......


·人防工程能抵押吗
      人防工程能抵押吗?为什么?如今,工程抵押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了,也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知道,一般工程为获得资金进行工程的后期建造,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抵押贷款的。那么人防工程和一般工程有很大的不同,那人防工程能抵押吗?下面由......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专门规定
      由于女职工身体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是专门规定了法律来保护女职工的,但是很多人对这些内容都不清楚,不知道关于女职工保护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女工劳动安全保护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做一个了解。女职工劳动安全保护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


·对方不出庭,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乐陵 律师田树森热心服务市综治维稳信访
      2015年7月1日,乐陵律师田树森按照统一部署,来到乐陵市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综合服务大厅值班。上班不久,一群人来到大厅,寻求得到法律服务。来访人按照服务人员的引领,走到法律服务窗口。田律师耐心的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得知这是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起......


·离婚继承律师: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离婚在我们现在是种很常见的现象,而向.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比如离婚起诉状。但在我国大部分离婚的人基本都是..次离婚加上平时对于法律不太关心并不太了解离婚起诉状,那起诉离婚诉状应该如何去写的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一、哪些债权禁止转让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二、债......


·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制度的存在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但不同地区的民情不同、发展程度不同,因此工伤保险制度当然也是有较大差异的,就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作出调整之后同先前的制度相比较,有哪些不同呢,比例具体是多少,的我们告诉你。2015年7月1日起......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第九根肋骨骨折能评残吗
·我的孩子2岁半了,想要孩子归我可以吗?
·老师晚自*也必须上班吗?
·协议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起诉能赢吗
·您好!我08年在看守所关押,入职有案底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理由是我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
·九前做的手术怀疑存在医疗失san
·请问潘律师,夫妻在闹离婚期间男方造的房屋女方如果离婚了女方还
·网贷纠纷,借款七天,金800,实际到100,救急可以理解,可是还款时候逾期了一天就变成0
·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恶意拖欠工资,并污蔑我损害物品,以此扣除工资,还胡编出一些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