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在进行房屋租赁活动的时候,当事人肯定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也

首页>>法律知识

    在进行房屋租赁活动的时候,当事人肯定是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就租房的相关内容作出约定。但具体该怎样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这可让不少人犯难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1、全面了解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对出租人和房屋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文本。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二、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私房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有:标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缮责任等。

在订立合同中应注意的是:

1、标的、出租房屋状况应在合同中具体话,表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出租房屋的数量,应载明出租房屋的面积或间数。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合同中应明确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

4、租金及支付租金办法。应明确租金数额和出租标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5、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止日期。

6、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则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正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在违反合同时的责任,如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8、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

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前,当事人最好先搞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在具体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这样才能通过该房屋租赁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上海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上海房价贵,买卖二手房是一个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解决现有房屋紧张的重要方式。房地产市场混乱,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加复杂,房子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我们接下来就给您带来“上海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的回答。上海二手房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一、出售房地产审计注意事项:担心有缺陷的房子购买房地产,......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


·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现在国家的限购政策以及有些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很多人难免会选择借名买房,可是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如何避免这些风险的发生,这就有必要读读下文了。一、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


·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供夫妻双方家庭生活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不动产尤其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归属的纠纷,那么婚后买房的产权属于哪一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后买房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呢?根据不同情况无非是以下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夫妻一方所有;第二种即夫妻双方共有......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一般来讲,合同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由于这里合同比较特殊,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个最高的期限。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看看下文我们做的介绍吧。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


·病人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患者在就医的应享有的权利:一、生命权: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二、身体权:患者......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
      破产清算主体是什么,如何确定?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前,首先应当确定清算主体,再由清算主体选任清算人,因此明确清算主体是清算程序的前提。一般认为,投资主体或者公司组建者在公司清算程序中负清算之责是现代法人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各国法律通常......


·如何认定试用期条款的无效情形?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条款的形式,试用期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对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约定的试用期条款,有人认为应该认定该条款无效,视为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试用期。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条款应该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劳动法》第......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是什么时候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是什么时候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是什么时候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合同”离我们有多远?
      平时我们总觉得“合同”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合同”就在我们身边。比如我们买房子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买汽车也要签订合同;如果我们想合伙做生意,需要签订《合伙合同》……类似的情况在生活中比比皆是。    在现实生活......


·金华市女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
      金华市巾帼党支部志愿者服务队受邀参加了文化节,在短短的2个小时,律师志愿者共接待并解答了十余起法律咨询,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家庭暴力如何救济,子女探望权如何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债务纠纷等,获得咨询者的好评。活动中还分发......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供担保
      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的请求状,申请人提交请求状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或者在人......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一、概念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二、刑事证据种类(一)证据种类的概念刑事证据的种类......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有哪些?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一个劳动者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一些地方的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并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会导致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者十分不利。那么,劳动者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肇事,在此输入问题,在此输入问题,点击“我要咨询”,律师在线
·拆迁补偿的问题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由于单位2018全医保没有交清,古我0182月份住院报销不了,现单位
·杜律师:我税银贷已经还清,卡被冻结,是你们封的吗?
·案源输送有需求吗
·我想离婚,我们刚结婚没有多久我想离婚我改怎么办
·我儿子今?7岁因为寻衅滋事最多能判多长时?
·初次容留吸x罪,期间有立功表现,可以不坐牢嘛
·事故赔偿咨询,我同学在高速路上发生了翻车事故
·老人拆迁安置房赠与问题,我母亲90多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